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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中国的“服务型金融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1日 01:34 中国经济时报

  所谓服务型金融,就是指金融业要增强主动性的服务意识,积极运用金融资源为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服务,并从中拓宽持续经营的盈利模式。通常可以由几个原则来衡量:一是需要资金的各类企业和个人,是否都得到了适当的金融支持;二是在金融运行中,是否为社会主体提供了足够的金融便利;三是金融发展能否带来广泛的财富效应和福利改进;四是金融是否服务于全球化下的国际战略。

  ■专家建言■杨涛

  2006年的中国金融发展,融入许多新的元素,国有银行上市、金融产品创新、外资银行进入、混业经营的前景、外汇储备与汇率改革,无一不牵动社会各界的注意力。从某种意义上说,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决定了金融要素将在中国经济增长过程中发挥更加深远的积极作用。预计2007年将是汇聚各种改革契机的历史转折点,中国的金融深化与改革将取得更多突破性进展。

  所有这些改革,从本质上都是基于一个初始动因,即更充分发挥金融对增长与福利的作用,改变长期以来金融资源的巨大浪费。在此过程中,需要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来反思中国金融发展道路,使未来的金融体系能更符合中国现代化、市场化的需要。其中,一个尚未引起应有重视的问题,是在金融宏微观运行中如何扭转传统观念,发展建立“服务型”的金融体系。

  笔者认为,所谓服务型金融,就是指金融业要增强主动性的服务意识,积极运用金融资源为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服务,并从中拓宽持续经营的盈利模式。通常可以由几个原则来衡量:一是需要资金的各类企业和个人,是否都得到了适当的金融支持;二是在金融运行中,是否为社会主体提供了足够的金融便利;三是金融发展能否带来广泛的财富效应和福利改进;四是金融是否服务于全球化下的国际战略。

  当前发展服务型金融,应该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改革。

  树立服务型的金融监管理念与发展策略

  在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体系中,服务型特征主要是市场机制自发形成的,政府的干预程度较低。而在当前中国特定的环境下,金融改革与金融创新的推进,一直是由政府监管部门所主导,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由于金融机构还没有真正形成面向市场的内生机制,这种政府主导模式具有一定合理性。具体来看,为了促进服务型金融的发展,金融监管理念和策略要从不同层面展开变革。

  首先,服务型的金融监管,要求适当放松管制而加强管理。笔者多次提到,当前中国经济中最大的浪费可以说是金融资源的浪费,而这种浪费的部分原因就是过度的金融抑制所造成的。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各方争论多年的民营银行问题。金融业放宽对民营资本的市场准入,一直没有突破性进展,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监管思维没有真正转变。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目前认为开放民营银行需慎重的观点,主要是认为民营资本强烈的利润诉求,会带来较大的风险与监管成本。而当下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目标之一,却正是要增加其对利润最大化目标的追求。事实上,金融业放松准入管制而加强管理艺术,已经为当前的国际主流。只有引入多元化的资本,才能建立服务于不同客户群体的金融机构,否则资金配置的扭曲将会带来更大的经济结构风险。2005年6月,央行行长周小川曾表示,未来几年内将允许包括民营资本在内的各方资金进入到农信社的改革和重组当中,并根据需要发放新的金融机构牌照。这使我们看到增加金融业活力的曙光,何况在年底即将对外资银行开放之际,强调对内资的国民待遇,才符合金融发展长远利益。

  其次,服务型金融监管,要求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2006年以来,人行提出了建设“服务型央行”的举措,实质上就是完善服务型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服务型央行理论强调了监管部门要承担建设“有形”金融基础设施的任务,包括支付清算系统、信贷征信系统、银行卡跨行交换系统、反洗钱系统和国库系统。该理论反映了央行职能转型的大背景,并适应了监管部门服务化程度提高的全球趋势,将通过充实金融运行基础而极大提高金融效率。除此之外,“无形”的金融基础设施也是必需的,典型的就是正在筹备建立阶段的存款保险制度,无论是存款保险基金、证券投资者补偿基金、保险保障基金等不同制度,都是政府金融监管理应提供的“公共产品”。

  再者,服务型金融监管,要求建立有效的金融协调机制。在现有多部门监管的模式下,金融改革与发展中的很多问题,都涉及到监管协调的问题。有时候因为监管沟通不足,或者监管成本过高,可能会导致金融服务的停滞不前。例如,小额信贷对服务于农村金融、贫困人群是一个大好事,央行也在2005年开始决定选择山西平遥等地方进行了发展小额信贷机构的试点工作。然而,进入2006年,现有的小额信贷活动逐渐开始出现一些先天不足的弱点,并且面临了新的挫折和困境,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监管协调存在问题。表现为,小额信贷机构的改革试点工作主要是由央行极力推进的,而银监会、财税等部门并没有参与改革协调。这样,试点机构在金融机构身份待遇、财税政策优惠等方面还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配套措施,因此在改革中遭遇困境也是难免的。令人关注的是,2006年10月30日央行在金融稳定报告中强调了“完善监管协调机制”,指出要继续加强金融监管协调,为金融创新打造良好的监管环境。在此,建立超部委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并且真正发挥作用,对于服务型金融的创新发展将是革命性的。

  完善服务型的金融机构体系

  首先,应尽快发展重视中小客户的金融企业文化。银监会的一项统计表明,目前中国商业银行近50%的贷款资金掌握在不到1%的大客户手中,平均每个大客户的贷款金额为5亿元左右,贷款的集中型风险非常突出。有的商业银行在10年前有几百家客户,现在却只有几十家,除了市场竞争导致经营失败的企业,很多中小客户则是由于融资门槛严、成本高而转投他处。由此也不难解释,为什么这些年来非正规民间金融的规模不断扩大,中小企业要生存就有资金需要,商业银行的资金供给有瓶颈,金融资源充足的民间就会自发形成一些中介组织。近期由于政府政策压力与经营环境的变化,大银行也开始重视中小客户,但从长远来看,还需要一套更有效的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全面发展中小客户业务。同时,把民间非正规金融在适当条件下予以合法化,建立一批新的中小金融机构,也是满足中小客户需求的有效措施。

  其次,促使国有商业银行走出传统信贷扩张模式。曾几何时,上市是商业银行改革追求的终极目标。2006年,随着几大行的成功上市,人们尴尬地发现,上市并非包治百病的良方,也不能马上改变银行内部经营机制,而且上市后财务压力与传统单一信贷盈利模式结合起来,更增加了信贷扩张的内在冲动。对此,要认识到在较长时间内,国有商业银行还是决定能否真正实现金融服务功能的主体。而这就需要它们跳出信贷扩张怪圈,成为以中间业务为主的国际化大银行。一方面,应努力协调中间业务发展的外部环境,如规范中间业务收费,制定合理的银行中间业务收费标准,也要建立健全银行的各项服务功能,并且增加科技投入,创造发展中间业务的硬件环境。另一方面,银行所提供的中间业务最大的差别就是它所提供的服务和为客户创造的便利,只有适合客户需要的服务才有存在的必要和发展的可能,而银行也只有拥有了这样的业务才能赢得客户,因此要努力推进业务创新。此外,银行还要注重以推销消费品的方式推销金融产品,通过市场营销来使客户理解新产品,并实现金融产品“供给创造需求”的途径。

  再次,继续健全政策性银行体系。金融业的服务功能,有的能够与市场化盈利模式结合在一起,有的却需要政府特定支持,体现出较强的政策性金融特点。目前,中国的政策性银行体系虽然已初步建立起来,但还缺少一些必要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或职能。最为突出的,一是住宅政策性金融的缺位,笔者曾多次撰文表明,专门的住宅政策性银行是防范

房地产风险与增进公民住宅福利所必需的,房地产是当下影响和谐社会的首要问题,为了利用金融手段更好地服务于大众,推进相应改革已是迫在眉睫。二是农村政策性金融的缺位。虽然一直在改革探索中,但农村政策性金融还缺乏系统的战略安排,实践表明依靠商业金融来解决农村金融支持是难以奏效的,借鉴印度等发展中大国经验,发展庞大的农村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才能使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真正有所改善。三是中长期信用银行。金融结构扭曲的重要体现,就是商业银行普遍的短存长贷现象,在商业性资金承担了经济增长所必需的中长期信用之后,商业银行也不会真正把主业转向服务性的现代金融业务。对此,强化政策性银行对中长期信用的提供,能够对缓解金融结构扭曲有积极作用。

  还有,要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在国家的“十一五”规划中,已经论证和体现了对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重视。全面发展各类专业化的投资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不仅能满足结构调整中特别是企业并购和资产重组中的金融服务需求,也可以为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的发展提供支持。

  以金融创新为动力,开发更多的个人服务性金融产品

  在以美国为代表的经济体中,金融创新往往由金融机构主导,同时推进面向企业和个人的新产品和服务。对个人的产品与服务创新,深刻地改变了西方人的预算约束和财富内涵,投资和消费模式也不断完善,最终带来普遍的福利增进。在中国,“以人为本”的金融创新,应该从几方面系统展开。

  首先,促进面向个人投资者的产品创新。当前金融市场的一大顽疾,就是个人投资工具与产品的严重缺乏,这使多数人除了银行存款外找不到更好的风险收益合理的投资渠道,不仅使资金使用效率低,而且妨碍了个人财富增长。目前银行已开始重视面向个人的零售业务,其中最多的还是个人

理财产品,市场上已拥有20多个品牌、上百种
理财产品
,如招行“金葵花”、工行“理财金账户”等。但总体看,这些业务还是对国外银行的简单模仿,扎根本土的创新力有所不足。将来除了要开发多元化的、符合国内投资者习惯的产品,还要注意现有业务要针对不同群体、量体裁衣地展开,而不是仅仅对有钱人。

  其次,促进面向个人消费者的产品创新。当前国内居民消费始终处于低水平,不得不说金融创新不足是重要原因。创新的最大作用在于能释放个人消费潜力,近年来之所以住宅、汽车能够成为拉动增长的主要行业,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这两个领域的金融创新较活跃,客观上拉动了个人的当前消费。银行在消费领域内设计和推出的银行卡和消费贷款之间,以及各种个人账户之间的混合性、复合性产品,都将对促进消费有正面作用。

  还有,以创新来提高个人金融服务的便利。一要创新服务理念,诸如收费不与客户商量、业务出错拒绝认账、限时服务不了了之等现象需要扭转;二是要使个人与银行打交道更容易,如网上银行、结算汇款等业务要更适合普通人操作,据说建行目前正与美国银行合作开展零售网点转型项目,旨在减少客户等待时间和排队现象,并为客户提供差别化服务,这类服务就值得提倡。

  同时,产品创新还要直接服务于公众需求最强烈的领域。举例说明:一是与个人密切相关的保险保障方面,包括以银行、机构、政府的合作创新,来促进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研究开发农村简易人身保险、推动个人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拓展企业年金市场等;二是适应企业国际化经营和参与经济全球化,特别是今后外汇管理体制的变革,以及未来可能实现资本账户管理自由化的形势,应当积极发展外汇风险管理、综合理财等金融服务形式,满足企业在进出口贸易和利用外资、对外投资过程中规避外汇风险的需求等。

  总之,金融业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是市场化改革带来的必然趋势。当前应当明确发展服务型金融的总体战略目标,在此基础上,探索金融业获得持续生命力与经济结构、社会福利普遍改善的共赢途径。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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