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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最快后年实施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 04:02 中华工商时报
财政部称两税合并无碍外资引进 记者今天从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今天下午以155票赞成、1票弃权高票通过将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在回答记者的提问时表示,两税合并从总体来讲不会对外资包括引进外资时产生影响。如果明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最快要到2008年1月1日实施。 史耀斌说,除了这次把名义的税率降到25%,实际上还有两个税率:一个税率是对所有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对这一类企业的税率在新税法里定为15%,另外还有一个税率是对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适用于低税率,这个低税率是20%。 凡是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的都适用15%的税率。从这一点来说,对于大部分外商投资企业来讲,因为现在在中国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很多都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实际上不会受到大量的影响,基本上税率是一致的。 另外,考虑到改革开放政策的连续性,我们还规定了一个过渡期,过渡期内允许原来实行低税率的这些企业,在一定的期限之内逐步过渡到25%的名义税率,而且所享受的一些减免措施在一定期限之内还可以继续享受完。 现在企业所得税法的着重点是提高我们整个经济结构的升级,而且优化我们的产业结构,特别是提高引进外资的质量,所以从总体来讲,不会对外资,包括引进外资时产生影响,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可能更促进我们国家的对外开放规范和透明。 (30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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