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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航协出台电子客票管理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 01:11 新京报

  违规代理人将交纳3倍票价罚款;业内质疑IATA越俎代庖

  本报讯(记者曹阳)明年1月1日起,国际航协(IATA)北京办事处开始实行《关于对代理人违规使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处理办法》(下称《处理办法》)。根据该办法,机票代理人发生违规行为,一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航空公司查实,航空公司可根据有关条令对代理人进行处理。

  据了解,今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和民航总局推行《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来,部分机票代理人采用高额填开客票金额或使用假行程单的违规操作手法,牟取利益。为此,中国BSP航空公司第21次客户咨询委员会上,国内18家航空公司代表一致通过了《处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一旦机票代理人违反相关规定,航空公司可通过ADM等方式向代理人以客票公布票价的3倍收取罚款,严重时IATA还可暂停向该代理人发放票证,或由中航信暂停其BSP销售。

  针对即将实行的《处理办法》,业内人士认为,作为发票用途和国家财税管理的凭据,行程单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很多“硬伤”,IATA以民间组织的身份代替民航主管部门进行市场管理,本身属于“越俎代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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