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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油合格率4年提升40.3%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 02:50 中国质量新闻网

  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对酱油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1.9%。自2002年开始实施酱油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以来,国家质检总局加强了对酱油加工企业的监管,酱油产品质量比2002年提高了40.3个百分点。

  本次抽查结果表明,连续的国家监督抽查及实施QS制度,促进了酱油生产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较好,而小型企业的产品依然存在一些质量问题。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如下:

  一是氨基酸态氮含量不合格。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酱油的质量越好,鲜味越浓。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氨基酸态氮含量为≥0.4g/100ml,抽查中有部分产品氨基酸态氮含量不合格,其中有1种酱油的氨基酸态氮含量仅有0.03g/100ml。

  二是全氮和可溶性无盐固形物含量不合格。全氮和可溶性无盐固形物含量的高低,直接反映出酿造酱油的品质。抽查中有部分产品的全氮和无盐固形物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中有1种酱油产品全氮含量为0.15 g/100ml(标准规定≥0.7g/100ml);无盐固形物含量为3.66g/100ml(标准规定≥8.00g/100ml)。

  三是铵盐超标。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铵盐含量不得超过氨基酸态氮含量的30%,抽查中有部分产品铵盐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其中有1种酱油产品的铵盐含量为氨基酸态氮含量的63%。

  四是苯甲酸含量超标。国家标准规定苯甲酸在酱油产品中限量添加。抽查中有个别酱油产品为延长保质期而过量添加苯甲酸。

  五是微生物指标超标。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餐桌酱油细菌总数≤30000cfu/ml,大肠菌群≤30MPN/100ml。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指标不合格,其中1种产品菌落总数超过国家标准规定10倍多,还有1种产品大肠菌群超过国家标准规定80倍。

  六是标签标注不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酱油产品在标签上应标明酿造酱油或配制酱油,氨基酸态氮含量、质量等级、用于“佐餐和/或烹调”、产品标准号(生产工艺)。抽查中有部分产品的标签标注不规范,主要是未标注产品质量等级、生产工艺、用途及添加剂真实名称等。

  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石家庄珍极酿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赵县分公司 珍极酱油 珍极

  北京和田宽食品有限公司

  黄豆酿造酱油 宽

  加加集团(长沙)有限公司

  草菇酱油 加加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海鲜酱油 海天

  联合利华食品(中国)有限公司

  精选生抽酿造酱油 老蔡

  南昌梅峰食品有限公司

  梅峰草菇老抽酱油 梅峰

  武汉市劲宝食品有限公司

  特鲜老抽王 劲宝

  西安市酿造公司紫燕食品分公司

  黄豆酱油 紫燕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恒顺酱油 金山

  荆州市皇冠调味品有限公司

  淡口酱油 皇冠

  平凉金江副食有限责任公司

  酱油 玄鹤洞

  新疆笑厨食品有限公司 酱油 笑厨

  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青铜峡市福源酿造厂酿造酱油

  国营南昌曙光蔬菜加工酿造厂

  精品老抽王酿造酱油曙光

  乌鲁木齐市泰华调味品有限公司

  华太太酿造酱油华太太

  保定市金城副食品制造有限公司

  金城纯粮酿造酱油 三润深

  (《中国质量报》)

作者:刘伊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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