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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负责人就高危行业全面提取安全费用答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 23:3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28日电 从明年1月1日起,国家将在包括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以及道路交通运输在内的高危行业企业,全面实行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财政部企业司负责人28日就此回答了记者提问。

  实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

  问:为什么要在高危行业企业全面实行安全费用提取制度?

  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目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高危行业伤亡事故多发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其中一个重要的深层次原因就是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保障体系和机制不健全;部分地方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设备设施亟须得到更新和补充。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首次明确了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加大企业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三项经济政策。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安全生产的12项治本之策,强调要重视运用经济政策和经济调控手段,实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

  近年来,安监总局紧密配合

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加快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研究制定工作。先后建立完善了煤矿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等。这次在高危行业全面实行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行的。

  通过建立和实施安全费用提取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安全投入主体责任,并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建立财务储备,有利于改变企业安全投入不足的状况,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方面必将发挥重要作用,对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保障机制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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