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重拳整治房地产市场违规 盯紧开放商哄抬房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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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 09:41 广西新闻网 |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徐庆成)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上市交易;开发商一房多卖、捂盘惜售、哄抬房价;中介机构避开买卖双方赚取高额差价费……这些房地产市场的违规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2月27日上午,“广西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年”在南宁举行启动仪式。即日起,自治区建设、物价和工商等部门联合对我区房地产市场进行专项整治。
据介绍,此次整治将从商品房预售违规、恶意炒作行为、广告违规、销售合同违规、房地产经纪人违规、价格违法行为6个方面入手,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哄抬房价、一房多卖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同时,查处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管理不到位、监管不力、失察、失职和渎职行为。 其中,对商品房预售,将重点查处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以认购等形式收取费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未按规定时间开始预售,擅自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进行转让等。 销售合同方面,重点查处销售商利用自制的格式合同免除自身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或侵害购房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以及利用合同欺诈、利用虚假合同套取银行贷款、偷逃税款等,并加大对利用合同进行违法行为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落实购房“实名制”、完善网上签约制度。 对房地产经纪,则重点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服务、看房等费用,在经纪活动中赚取差价以及经纪机构搞“吞吐”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地产开发、房屋拆迁、物业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也是此次整治的重点。整治过程中,市民可向建设、物价、工商和房产等部门举报。本次整治时间为一年,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督察和巩固提高4个阶段。 自治区建设厅厅长宋继东表示,通过专项整治,我区将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交易秩序混乱问题。各级有关部门对所管辖的房地产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对查处的案件给予曝光。在督察过程中发现整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单位,自治区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