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酝酿信托业新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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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 03:28 新京报 | |||||||||
要求回归主营业务,债券、贷款业务等银行类业务将受限 本报讯(记者孟斯硕)昨日,记者了解到,银监会在12月中旬下发三份有关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业内人士预计,新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明年年初可能会推出。
信托公司业务门槛提高 在今年12月中旬,银监会下发了《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关于信托公司过渡期有关问题的通知》三份征求意见稿,向国内55家信托公司征求意见。 此次意见征询中,新老办法的主要变化为,大规模调整了信托公司的基本业务,银监会要求信托公司回归其主营业务。并大幅提高资金信托份额资金要求,由原来的5万元上调到100万元。 这就要求信托公司停止经营债券、贷款业务等银行类业务,而从事如企业年金、资产证券化之类的本营业务。新办法设立了三年过渡期,其中过渡期内份额资金要求为20万元。 信托业部分业务将受限 对于新办法,业界还是存在争议的。因为如果按照新的规定,信托公司的业务范围将被缩小,而在允许进入的领域又存在着很多其他的门槛。 一位信托公司经理告诉记者,这次调整对信托行业的影响是很大的。“监管层为了控制信托公司的风险,监管更透明化,所以做了很多调整。 但是对于信托公司来讲,会给业务的开展带来难度。” 中国信托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分析:“此前监管部门的思路,是让信托公司走混业经营之路,目前监管层鼓励信托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年金信托等创新业务,同时信托公司的债券和贷款业务将受限制,长远来看有利于信托公司回归受托理财的主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