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高管曝料冤屈与物美交锋 互指对方是原罪祸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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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 00:19 北京商报 | |||||||||
围绕新华百货换帅一事,在物美集团和郭凯之间开展了一场追究“原罪”的说辞,究竟谁是引发这场商业地震的祸首,双方各执一辞。就在物美集团品牌总监富宇对媒体表示:“我们从来没有免去他的职位,而是调他回总部对开店期间的费用进行解释”的说法公开后,昨天,郭凯对媒体曝料:“我在新华百货的每笔花消都有集团主管副总签字,其中包括现任总裁。”
按照物美集团品牌总监富宇的说法,这次引发物美集团高层下决心对郭凯“试刀”的导火索是集团“对郭凯在筹划新华百货开业期间,曾经向总部申请的几百万元宣传费用的使用效果不太满意”造成的。而郭凯的解释是,按照物美集团的花钱流程,新华百货的开业费用必须要经过公司和集团主管副总、总裁、董事长等4至6人的手谕批示才可以生效,根本就不是他一人所能为的事。郭凯还告诉记者,由于新华百货开业时间一推再推,他们给集团的“开办费”预算报告也是几经易稿,当最后一次“开办费统计表”交到当时的董事长张文中桌案上时,张没来得及签字就移交了职权。这也就是说,新华百货的开业费用预算是“零”。 随后,新华百货的开业费用就变成“一事一报”,就是说,在新华百货开业前,商场每花费一项开支,都要首先报请集团审批,由集团副总许少川和总裁李凤江签字“同意”之后,才可以实施。郭凯告诉记者:“集团给我的花钱权限是不超过1000元/项”。郭凯给记者看了几份有集团几名副总共同签字的申请,包括:给电工申购8双绝缘鞋、办公室申购一台电暖气、商场申购垃圾桶的报告。“所以,经我手能够花掉的大钱全是经过集团老总同意的,怎么还用我去述职呢?” 在郭凯给记者展示的一个文件袋中,记者看到,在公司开业前已产生的97份“一事一报”费用送申批项目中,有60份是已经批下来的项目书面申请,另外还有37份是未批复的。郭凯承认,审批流程慢、内耗大是他与物美矛盾的一个焦点,“商场开业是一环扣一环的事,集团要求事事一事一报,根本不符合百货业态的实际,如果照此下去,百货商场寸步难行。”他还举例说:“新华百货开业前,因为耗不起时间,为保证商场按时开业,采购经理自己掏钱买沙子填地面。” 相关新闻 新华百货悬疑种种 经历了郭凯离职风波之后,物美百货供应商的货款结算是首要解决的问题。现在新华百货开业已经接近两个月,按照60天结款的协议约定,接下来,摆在物美集团面前的大笔开销就是供应商的货款。按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还款,才能保证这些“看着郭凯的人格魅力进店的供应商们”相信并且继续跟物美集团合作下去。 如何恢复和稳定营业额也是摆在物美集团面前的一道坎。按照内部透露的消息,目前新华百货日销售额已下降50%。郭凯在开业时曾经创造过拥堵的“骄人”业绩,物美集团领导应该探讨百货与超市在用人标准、经营理念、赢利模式、投资方式以及回报期等方面都存在不同,不能在百货业一概套用超市的营销套路。(吴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