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财经纵横

个人年度所得如何计算 湖北省地税局作详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 07:07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席韶阳通讯员王燕敏报道:下周一起,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就必须到税务部门自行申报。昨日,省地税局对个人年度所得如何计算,作了明确解释。

  根据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均指不减除任何费用的收入额。其中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企业债券利息所得,全部视为纳税人实际获得的年度所得。

  比如,2006年,王先生全年取得工资收入为14.4万元,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2400元,国债利息1万元,企业债券利息5000元,稿酬所得6000元,保险赔款3500元,房屋出租收入1.2万元,个人按规定所缴纳的“三费一金”1.4万元,单位为其缴付的“三费一金”2.8万元。则王先生应该申报的年所得为15.3万元。

  按照国家规定,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国债利息、保险赔款以及单位为个人缴纳的“三费一金”不需计入年度所得。具体的计算过程是,工资收入-个人缴纳的“三费一金”(按规定“三费一金”不计入年度所得)+企业债券利息+稿酬所得+房屋出租收入=15.3万元。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