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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评论:应给礼金设个底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 11:43 南方网

  逢年过节,亲友之间相互馈赠礼物或者礼金,应当是人之常情的事情,然而,礼品礼金一旦超出合理的限度,就会变味,甚至衍生腐败了。原河南省西华县县委书记栾蔚东,就在接收礼金上栽了跟头。据报道,栾蔚东于1999年9月调西华县任县长,当年的中秋节,即开始大肆收受下属奉送的“过节礼”。到2004年年底“失踪”前夕,11个节日(主要是中秋节和春节)共收受各乡镇、局委送的过节礼82.3万元,平均每个节日收“过节礼”至少7.5万元。依据这一犯罪事实,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最近将栾蔚东送上了被告席。

  领导家里操办红白喜事抑或生病住院,下属送上礼品礼金,本无可非议,谁家过节不收礼呢。令人失望的是,某些人给领导送礼时,就象搞地下工作一样,总是偷偷摸摸进行,惟恐被外人察觉。之所以不敢公开,盖因送礼人一掷千金甚至万金,出手之阔绰,明显超出了正常的礼尚往来。粗略算来,在栾蔚东每个节日收到的节礼中,人均达到四五千元,就连其去党校学习、外出开会参观,属下们也不放过这一大好的送礼时机,如此这般,难道不是典型的“以礼代贿”行为么?

  你投之以桃,他就会报之以李,如此伎俩现实生活中绝非栾蔚东一人两人所为。受贿者被法办了,遗憾的是,变相行贿者却很少得到追究,究其原因,无非是披上了?“送礼并非行贿”看似合法的外衣。如何杜绝“以礼代贿”行为,窃以为,纪检部门不妨给礼品礼金设个底限,谁超出了这个范围,就追究谁的违纪直至法律责任,看谁还敢逾越这道底限,大搞权钱腐败交易。领导与被领导者之间需要感情投资,我们提倡正常的礼尚往来,在“元旦和春节”两大节日临近之时,下级给领导送礼是否应该堂堂正正、规规矩矩一点呢?(编辑:张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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