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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百亿元炒货想当“农产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 11:0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由于中国炒货协会正在筹建中,以合肥华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为首,全国28家知名炒货企业在所属上海炒货行业协会的组织下,正在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减税。

  据合肥市华泰集团总裁、市工商联会长陈先保介绍,这个动议由来已久。在他们代表全国炒货企业郑重提交的申请报告中提到,葵花子花生类炒货属于农副产品,但多年来一直额外高征税,种种弊端日益显现,限制了企业、行业的更大发展。

  按照199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凡属于“农产品”征税范围的,如蔬菜和水果加工,按13%的税率进项税抵扣和征销项税。若从加工工艺看,葵花子加工比挂面生产还要简单,可却一直实行17%的销项税率。以“洽洽”为例,其中主打产品“洽洽”香瓜子收入占总收入九成以上,市场份额占全国二成以上。自投产以来,一直按17%的税率交增值税;不考虑增值因素,就有4%的税差,如以年产值10亿元测算,就增加约4000万元税赋。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瓜子类炒货全国总产销量约60亿元,加上花生类炒货等近百亿元。12年来,国家连续就“三农”问题下达一号文件,农业政策有了极大变化和发展,但对“农产品”、“农村经济”的解释还停留在粮、棉、油及农药上。他们郑重申请瓜子、花生类炒货生产,按13%的税率进项税抵扣和计征销项税。

  (王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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