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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可双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 09:00 解放日报

  

不久前,某省环保局公布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在接受调查的人群中,93.31%的群众认为,环境保护应该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然而却有高达91.95%的市长(厅局长)认为加大环保力度会影响经济发展,仅有6.51%的市长认为“不会”。

  看来“环保影响经济论”仍然大有市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究竟应该是什么关系?这一点必须进一步澄清。

  经济与环保关系已发生质变

  《决策》杂志发表苏杨的文章说,在新时期,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已经发生了质变。这种质变一方面体现在,环境容量资源被视为经济发展的要素,用资源生产率来衡量环境保护的程度和方式。

  和谐意味着高效地、协调地配置各种资源,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体现在配置是否均衡上。在科学发展观下,我们必须看到资源、环境固然是有限的,但用来治理污染的经济资源本身也是有限的。哪个更珍贵则取决于哪个的市场价值更高,正确的选择是把有限的经济资源用在效率最高的用途上。如何才能有正确的选择呢?

  如果将环境容量资源作为与资金、自然资源并列为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稀缺资源的话,保护环境就变成了一种追求经济增长质量与效益的“经济活动”,即通过计量各种稀缺资源的投入产出比来决定经济活动的方式和强度。

  从这个角度而言,环境保护与中央一再强调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一致的。事实上,也只有从这个角度看环保,才可能真正统筹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当然,这其中就必然涉及到对环境容量资源的定价问题(目前的政策主要是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区域环境规划来体现)。只有定价合适,才可能既保证经济增长也兼顾环境保护。如果经济发展水平很低,环境容量资源即便人为地定了高价,实践中也难以执行,必然出现说一套做一套,或用地方保护来对付环境保护。

  人的健康是第一位的,因此人居环境资源必须按超常规的要求来定价。如果不注意对人居环境资源超过正常价格体系定高价,则不仅污染代价过大,而且必然会影响到安定团结。生态破坏后的恢复常常是花了西瓜的钱买不来芝麻,而生物多样性的破坏更是覆水难收。所以,对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和保护区也必须定高价,否则必然影响国家生态安全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从“环境换取增长”到“环境优化增长”

  《中国环境报》发表夏光的文章说, 环境之于经济,犹如考试之于学生,没有学生喜欢考试,但考试确实促使学生提高了成绩。当前中央提出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表明从“十一五”开始,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将发生重要转变:从“环境换取增长”转变为“环境优化增长”,即把环境保护作为一种手段,使之改善和促进经济增长,从而达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重目标,这为环境保护提供了新的作用点。

  举例说,我国开始引进国外汽车生产技术来发展汽车工业的时候,对汽车尾气排放标准要求并不是很高,这样生产出来的汽车,价格可以略低,让人们先用上汽车,同时尾气排放较多,牺牲了一些空气质量,这就是“环境换取增长”的阶段。到了现在,因为汽车数量大增,城市大气环境容量有限,公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提高,原来方式就不再适用了,而必须把尾气排放标准提得比较高,通过这个环保要求,限制那些技术落后的汽车生产,激励新的汽车生产技术开发,从而使汽车工业脱胎换骨,得到优化。

  分析各种因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最常用的方法是美国经济学家索洛提出的“增长的核算”分析方法。该方法把经济增长的来源分为三个要素:资本积累、劳动力投入和全要素生产率提高。过去25年中,我国经济增长中资本积累的贡献率达到63.2%,劳动力投入的贡献为10%以下,全要素生产率提供的贡献接近30%,总体来看,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率保持了较高的水平。环境保护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主要是通过对全要素生产率的贡献来实现的,即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包括立法、标准、管理、执法等,促进了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促进了生产技术的进步。同时,环境保护也增进了资本积累,因为环境保护的要求催生了环保产业,它对整体经济增长起到了积累资本作用。虽然现在一时难以明确回答“环境保护究竟在全要素生产率提高的过程中具体占多大比重?”但就像我们都同意说“健康的身体对人的事业成功贡献很大”一样,可以肯定地说环境保护对改善经济增长方式具有正面的作用。

  不能漠视群众的环境权

  新华社的一篇文章指出:在现有的干部考核体制下,环境保护仍被认为是软指标,而经济建设特别是财政收入仍是硬指标。因此,这些干部们不愿意从理性上心服口服地承认环境保护的积极作用,而是对环保行动推倒了多少正在生产的烟囱、关了多少个排污超标的工厂、压了多少个报批的不合格项目,从而影响了多少GDP、减少了多少财政收入数字等等耿耿于怀。

  日益严峻的现实告诉人们:环境污染正在吞噬清洁的空气,正在侵蚀江海河流,正在制造着环境生态悲剧,正在威胁着我们赖以生息的家园。各地领导干部应当及早转变思想,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加强环保的重要性,不能再漠视群众的环境权了。

  宜及时推进“生态补偿机制”

  《新京报》 发表单士兵的文章说,“环境影响经济论”之所以如此强势,是因缺乏一种可以与之进行对等博弈的机制。既然经济增长本身凝结着官员强烈的政绩情结,那么,破解强势的“环境影响经济”,无疑还是要回归到经济视角上。要想遏制官员这样的利益冲动,按照博弈论的观点,就应以最有效的手段,让污染在第一时间内就付出沉重的代价,这样一来,牺牲环境就不可能为官员带来所谓的“数字政绩”,也不可能出现“先污染后治理”的“时间差”。

  其实,众所周知的“生态补偿论”,早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充分的制度文本。诸如使用资源不该再有“免费的午餐”、“谁使用就该谁掏钱”这样的论断,也早就成为环保治理的一种共识。问题只是,这个“生态补偿论”也仅仅是环保人士的共识,而未能成为一些官员坚守的制度理念。也就是说,当前一些官员头脑中孱弱的“生态补偿”,根本不足以对强势的“环保影响经济”构成对等博弈,这样一来,即便有了所谓的生态补偿机制,最终也成为一纸空文。

  也就是说,当前必须通过生态补偿机制的及时推进,来削减官员那种“环保影响经济论”。应该思考的是,为什么当前的生态补偿机制不能及时落实?显然,当前的生态补偿机制本身还存在诸多的不完善之处。比如,生态补偿机制本身还需要以立法的形式加以完善,生态补偿的相关费用如何收取,还需要有完善的制度加以落实。

  通过强化“生态补偿论”,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使生态补偿能够及时得以落实,起到削减官员的“数字政绩”的功能,这样,就可以形成与“环保影响经济论”进行抗衡的博弈机制。

  发展不能自毁家园

  《广州日报》发表王文琦的文章说,每次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或者环保大案时,我们总是呼吁,环保执法要硬起来。看来,问题并非想象的那么简单,过去我们常以为是机制问题,是地方保护主义,或者是存在不可告人的权钱交易,等等。现在看来,根子是思想认识的落伍,是对环保带有歧视和偏见。

  一些领导可能会为自己辩驳:我们也是希望能够加快地方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早日达到小康。其实,这恰恰是对“什么是发展”这个问题的最大误解。今天我们讲的发展,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也就是要科学发展。我们不能为了发展而发展,不能为了发展而自毁家园。发展,归根结底是为了人,如果经济的增长,换来的是人的生活空间被逼迫得越来越污浊狭小,这样的发展是害人。

  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破坏环境也就是遏制发展。科学的发展则可为环境的改善和美化创造条件,使之更加适宜于人的需要。当前的关键是,如何在二者之间找到平衡点。这就要根据各地的地理和环境特色,发展与之相适宜的产业。否则,即便是本地经济发展了,富裕起来的人们也可能选择离开———他们会用脚投票,到适合自己居住的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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