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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图文]2006年本报投诉办全年投诉分析显示:售后服务质量最闹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 07:59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06年,本报接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的投诉3210余件。投诉产品涉及手机、电脑、汽车、汽车配件、家用电器、服装、鞋、特种设备、机械、食品、家具、房屋、农资产品、旅游、地条钢、网络等30大类160多个品种。消费者在投诉产品质量欠佳,维权难度大以外,对一些厂家和商家的售后服务强烈不满。

  

[图文]2006年本报投诉办全年投诉分析显示:售后服务质量最闹心

  本报投诉办工作人员正在受理消费者投诉

  ■广告宣传不实

  一些企业的宣传与商品或服务不符,有的厂家对花钱买的奖牌、证书大吹大擂。这些比较集中反映在医疗、

保健品、化妆品、小型机械、住房、
装修
、节能产品等方面。

  某消费者反映,使用了烟台市毕女士经销的某品牌化妆品后,出现掉发等不良反应。经查实,这种产品没有标注卫生许可证,是套用批准文号生产的产品。还有许多以准字、检字、卫字、食字、保字等标识出现或套用的产品,以广告和其他形式忽悠消费者。

  沈阳的塑女士、河南的程先生、甘肃岷县陈先生等人,在看到宣传榨油机、刺绣机、吹瓶机、打包机、加工设备等小机械产品广告后,为了早日发家致富,分别向这些厂家订购了产品。在使用这些机械后,发现存在着大量的质量问题,根本就达不到广告宣传的效果。这些产品大约都在2万至3万元,农民在购买时一没有合同,二没有发票,要想维修和退货非常困难。有的厂家甚至卖1至2年的货后就消失了。

   ■热情服务是虚

  厂家都有自己的售后服务部门,有专门的服务热线,但售后服务的程序复杂。有些售后电话是电脑值班,拨通以后放的都是企业的宣传词,但听完宣传词之后等来的却是占线的声音,让消费者非常反感。还有的厂家做表面文章,没有问题的时候就给你打电话征求意见,一旦有问题找厂家,可能你打多少次电话也解决不了。还有的售后服务只是用来应付消费者,他们用各种手法甚至是欺骗手法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消费者向女士在北京某家具城购买了一组衣柜,在正常使用时衣柜门突然掉下来砸在脚大脚趾上,经医院诊断为:左脚大脚趾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售后服务人员在向女士家中查看衣柜门脱落现场时,提出将门重新安装后再检查一下。但就在衣柜门刚刚安好,售后人员的态度立即来了个大转变,称现在家具经检查没有问题,地面也没发现有坑,所以无法证明你的脚是厂家的产品质量造成的。

   ■想要退货难上难

  太原用户购买的8台IBM

笔记本电脑,在使用1个多月后陆续出现蓝屏现象。用户多次联系公司售后部门,但公司以用户使用不当为由,既不退货也不维修。此后,用户不断与该公司联系,而公司售后部门不是推就是拖,最后干脆不接电话。

  北京消费者王先生购买的笔记本电脑,在使用两天后发现屏幕上出现较大的黑斑,因刚买了两天,符合退货条件,王先生没有同意商家为其修理的建议而要求退货。这时,商家将王先生推到厂家的检测部门。一番奔波之后,产品经检测确认属于质量问题。王先生再找到商家,他们还是找种种理由不给退货。最后勉强退了货,却找了个借口扣了王先生200元。

  许多消费者投诉在退货时,都有过王先生的这种经历。一般在“三包”期内,由于是免费维修,经销商的利润来自于厂家的特约维修费,所以经销商一般采取的是应付的态度,尽量将产品拖过“三包”期。还有的厂家在给消费者更换商品后,不按照国家规定重新计算产品的“三包”时间,还是按消费者第一次购买商品的时间计算,有意缩短了产品的“三包”期。

  

[图文]2006年本报投诉办全年投诉分析显示:售后服务质量最闹心

  深受劣质免充气轮胎伤害的消费者到本报投诉

  ■一推二拖三不管

  一推二拖三不管,是某些售后服务部门对付消费者的杀手锏。

  山西一农民用户购买了一台洛阳某厂家生产的农用车,使用不到一个月就出现方向失灵、刹车不灵等严重的质量问题。农民从当地的销售公司找到生产厂家,在厂家与销售商之间,农民用户被推来推去。半年的时间过去了,农民用户好不容易与厂家达成退车协议,并将车送到厂里,但至今,厂家一会儿说由经销商付款,一会儿又以财务结账为借口,不执行已达成的协议。

  山东有一个农民,购买使用一知名企业生产的化肥后造成农作物减产。该化肥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农民不断向生产厂家反映,而厂家1年多来对农民就是不理不睬。

   ■配件以次充好

  售后服务中使用的产品配件质量难以保证,以次充好现象比较突出。

  北京消费者陈先生购买了一家知名企业生产的空调,第二次开机就发现室内机出现质量问题,经厂家售后服务人员确认,同意为其更换一套新空调。在等了一周之后,上门服务的售后人员竟将一台样品机冒充新机为消费者安装。陈先生发现该机不是新机向售后人员问讯时,售后人员却说,别管什么机给你装上能制冷不就行了吗。这种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现象,在家电、汽车、家具等许多行业都存在。

  一些厂家在购买配件产品时已知存在质量问题,但由于这些配件价格便宜,所以就选择用在售后服务中。这些质量较差的配件隐蔽性很强,消费者根本就发现不了。当配件再次出现问题时,可能你的产品已经过了保修期。到那时,厂家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要你付费了。

  

[图文]2006年本报投诉办全年投诉分析显示:售后服务质量最闹心

  本报投诉办工作人员正在向消费者解答有关法律问题

   ■保险有猫腻

  现在许多产品在包装上都明确标明,本产品在某某保险公司上了产品质量保险,产品质量由某某保险公司负责。然而,厂家说保险就一定能保险吗?

  哈尔滨消费者赵先生家中使用的暖气突然发生爆裂,原因是该产品存在砂眼。显而易见的问题本来很好解决,但是,暖气的生产厂家在处理这起事件中,却用保险公司来做挡箭牌推卸责任。厂家对消费者说,因为是在保险公司投了保的,所以,要在保险公司勘查认定之后,有关赔偿由保险公司负责处理。消费者在找到保险公司后得到的回答却是,“保险公司对这起事故不予理赔,产品已经过了质量追溯期。”

  ■检测成为一道坎儿

  “我们的产品没有问题,是你使用不当。要不,先检测吧。”这是一些企业对付消费者惯用的手法。

  虽然有些质量指标是可以检测出来的,但是人为损坏还是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检测仪器是得不出结论的。像汽车发动机、变速箱、房屋建筑隐蔽工程、手机电脑电视视屏等发生损坏,检测结果只能证明物品损坏程度,而不能证明相关责任。

  同时,检测是要支付费用的,有的费用还非常高,消费者根本付不起。就是检测结果出来,许多厂家还以消费者是单方面自己检测为由,对检测结果不认账。(《中国质量报》)

作者:陈 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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