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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手机投诉居高不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 07: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手机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2006年,本报接到消费者对手机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投诉占总投诉量的18.7%,反映的主要问题有:黑屏、死机、自动关机、通话音质差、密封性不好、待机时间短等。此外,对手机的售后服务质量,消费者也多不满意。

  许昌市消费者朱先生买的手机出现显示倒字和黑屏现象,在经过连续修理换过3块主板后,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而又出现了手机铃声不断的怪事,只有将手机电池拆卸下来,铃声才能停止。

  据记者调查了解,手机死机和自动关机是由许多因素造成的,有信号干扰、地理环境、使用条件等各种因素,但手机本身的硬件、软件存在质量问题就会直接影响到手机的质量,影响消费者使用。

  关于手机电池质量问题的消费纠纷由来已久。山东莱阳一消费者反映,他买了一部中电通信生产的手机,该机带电池两块,手机说明书介绍每块电池通话时间可达100~150分钟,待机时间可达100~150分钟。而在实际使用中却发现,每块电池在累计通话5~6分钟,其余全部在待机情况下,使用时间只能达到20小时左右,这与说明书承诺的电池使用时间相差甚远。电池在经过换新之后,依然如此。

  手机投诉还反映另外一个侧面,那就是烦人的垃圾短信,让消费者苦不堪言。垃圾短信最多的是卖房子的、卖机票的、推销产品的,这些垃圾短信不分时间,有时深更半夜手机就突然响起。北京的一个消费者反映,他一天当中曾经接到过10条以上的垃圾短信,“这些垃圾该由谁来清扫呢”。

  手机售后服务投诉一直居高不下,许多经销商在维修、退货、服务中弄虚作假,不执行国家“三包”规定。手机在出现质量问题更换后,按照国家对手机的“三包”规定,保修期是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可是一些经营商误导消费者,将手机更换的“三包”时间说成购买手机的时间,而许多消费者又不懂相关规定,致使手机在换货后没有办理换货手续,当手机再次发生质量问题后无法提供相关凭证,换机后的“三包”服务得不到重新计算。

  手机出现质量问题时,销售人员往往会找出许多理由来推卸责任。最常见的就是,指责消费者擅自拆过或使用不当,使消费者享受不到“三包”服务,要维修就得自费。

  手机的退货更是一大难题。手机产品的更新换代非常快,价格变化也非常大。许多消费者在退货时,该款手机早已降价而且降幅还比较大,经销商就以产品已降价为由,按现价来退货,而消费者怕麻烦也就违心同意经销商的要求。虽然国家对手机“三包”规定中的退货有明确规定,但一些经销商为了经济利益,在售后服务当中人为地设置障碍,这是手机投诉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

作者:本报记者 陈 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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