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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农村银行业准入门槛大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 00:25 新京报

  六省(区)明年试点,10万元可注册农村信合组织,个人参股村镇银行上限由0.5%放宽至10%

  本报讯(记者苏曼丽)昨天,中国银监会对外公布了有关农村银行业准入相关新政策,降低了包括外资在内的各类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门槛。

  根据新规定,新设村镇银行时,自然人持股比例由过去的0.5%放宽至10%,而10万元即可注册成立农村信用合作组织,这一政策将于明年一季度在四川、青海、甘肃等六省(区)展开试点。

  中国银监会昨天正式发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注意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该《意见》,国家鼓励各类资本到农村去新设村镇银行,为当地农户提供金融服务,同时支持各类资本参股、收购、重组现有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还将相应调低新设机构的注册资本,并放开境内投资人持股比例,自然人持股上限由0.5%放宽至10%.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臧景范表示,该办法的首批试点最迟将于明年一季度在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六省(区)的农村地区开展。“最为重要的是对所有社会资本、所有金融机构放开。”臧景范表示,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民间资本都可以到农村地区投资、收购并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目前,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很多地区都是只有一家农村信用社,最多是有邮政储蓄的机构和农村信用社的机构,近几年四大国有银行因为利润问题纷纷撤回在基层的网点。臧景范认为,吸引各类资本到农村市场,便于和当地的现有机构开展竞争,只有通过竞争才能提高服务水平,解决农民的贷款难问题。

  ■新政热点

  个人持股上限由0.5%放宽至10%

  记者注意到,在《意见》中对自然人参股农村地区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持股比例则做出大幅度调整。

  此前规定的自然人持股不得超过0.5%,而根据新规定,自然人与企业法人合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这意味着如果没有企业法人的参与,自然人在金融机构中的持股比例将高达10%,民间资本参与范围加大。

  但一家国有商业银行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担忧,他指出银监会的《意见》虽然放宽了自然人的持股比例,但是仍要求“村镇银行的设立至少要有1家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国内的商业银行占绝对的控股地位,也就是说,要设立新的村镇银行必须要由一家国内金融机构牵头。“现在四大行都在从农村撤回来,再回去的积极性不大,商业银行如果要发展农村市场根本不缺钱,合资的村镇银行可能很难出现。”臧景范表示,吸收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新设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发起人,主要为了引进管理、机制和产品服务,确保新生银行从一开始就具备良好基础的重要措施,以防止“先天不足”和避免走弯路。

  10万元可注册农村信合组织

  此次银监会推出了超低注册资本的“优惠条件”,并取消营运资金限制。

  其中,农村合作银行的注册资本门槛由原来的2000万元调低至1000万元,统一法人农村信用社的门槛由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300万元。

  而在乡(镇)新设立信用合作组织,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万元,如果在行政村新设的信用合作组织门槛则更低,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万元。《意见》还规定,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可以设立专营贷款业务的子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万元。

  对于这种低得让外界惊讶的准入门槛,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臧景范解释说:“银监会主要是考虑到偏远落后的地区,比如在行政村想设立一个信用合作组织本来就没有钱,你再要求更高的注册资本那是不现实的。”虽然降低了门槛,但银监会对这些金融机构制定了严格的监管标准。臧景范表示,农村地区新设的银行法人机构在任何时间和地点,其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得低于100%,并且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大于8%,介于4%到8%之间,降到4%和降到2%四种类型,采取递进式的监管措施,方便及时分类处置有问题的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

  ■专家声音

  “农村金融撕开一个大口子”

  “农村地区的农民和农村小企业可按照自愿原则,发起设立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这等于对农村金融市场撕开了一个大口子。”花旗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沈明高认为,允许民间资本自发设立信用合作社,使得部分民间金融机构合法化,这些自愿组织的信用社可以与部分信用社正面竞争,引入竞争之后市场才会活跃起来。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松奇教授表示,放一笔贷款之前要对贷款人做详尽的调查,亚洲每笔贷款的成本在50美元左右,但到了非洲就高达200美元。

  目前,人工成本和经营风险是商业银行却步的主要原因,国际上也有这样的统计,而在市场放开后,利用民间的力量资源来降低这部分成本,比如一个村里的人肯定非常了解你有几个儿子、几亩地,贷款也好贷了。

  中国

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唐旭认为,农村金融的改革一定要让它从内部生一个东西出来,把农民自己的利益融化在组织结构里面,这样的话就能生出一个可持续的东西。新的股东进来,把资产变好以后,央行票据支持它,给新的资金。贷款出去以后收回来利息,变成新的收益来源和利润来源,使它长期经营下去。

  本报记者苏曼丽

  ■数据说话

  银监会昨天公布,截至今年11月末,我国主要涉农金融机构的涉农贷款余额达到4.5万亿元。其中,农村信用社及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贷款余额26524亿元、农业银行贷款余额10000亿元左右、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余额8760亿元。涉农贷款占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总量的20%.在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大幅增加的同时,农户贷款覆盖面也逐步扩大。11月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12593亿元,比年初增加2098亿元,其中农户贷款余额9532亿元,获得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服务的农户数为7072万户,占到全国农户总数的31.2%,占有贷款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农户数的57.6%,受惠乡村人口有3亿人左右。(苏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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