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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国家开发银行亿元试点农村微小扶贫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 16:30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2月22日讯 12月20日,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扶贫基金会签署了有关微小企业贷款扶贫试点的合作协议。

  协议规定中国扶贫基金会作为统借统还平台全面负责贷款“借、用、管、还”。基金会通过在各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将贷款发放给贫困农户,用于发展生产项目。国家开发银行对中国扶贫基金会提供的该项贷款总规模初期控制在1亿元之内,中国扶贫基金会可以分批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但单笔上限为3000万元。首批贷款2000万元将于2006年底前到位,将被分别用于福建、山西和辽宁的小额信贷项目。

  该项贷款的期限统一为5年,宽限期4年,第5年可分批还款。由于中国扶贫基金会目前给农户发放贷款的利率较低,尚难以完全承受较高一点的资金成本,因此,中国扶贫基金会通过与相关省扶贫办协商,争取部分财政扶贫资金用于贴息,以降低国开行的融资成本。

  该项贷款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国家政策银行、地方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三方合作,探索支持和培育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的发展。该项合作不仅将使更多的贫困人口从中受益,更重要的是探索一种新的可持续的扶贫模式,为中国的农村金融改革提供借鉴和参考,同时也为贫困地区的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利的金融支持。

  中国扶贫基金会长段应碧、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高鸿宾及国家

开发银行副行长刘克崮出席了当天的签字仪式并发表讲话。(郭恺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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