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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采取措施鼓励中西部地区从港口进出货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 15:24 新华网

  新华网南昌12月22日电(记者沈洋)为了鼓励中西部地区从福建进出货物,福建省将降低运送中西部地区货物车辆的公路收费标准,并对所有中西部地区经福建港口进出的货物免收货物港务费。这是记者从22日在南昌举行的海峡西岸港口推介会上获悉的。

  福建省发改委副主任郑勇说,福建省政府已经制定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中西部省份从福建省港口进出口货物及投资建设码头泊位的若干意见》,将通过降低交通收费标准,鼓励中西部地区从福建进出货物。

  郑勇介绍了具体的降价标准。一是对运送进出福建港口的中西部地区货物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减收

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车型分类从五类(40英尺集装箱)、四类(20英尺集装箱)统一降低为二类,相应收费标准由1.925元/公里、1.625元/公里统一降至1.1元/公里,降低幅度为43%。调整后的福建高速公路费低于广东、浙江省的1.6元/公里和江西省的1.24元/公里。二是降低普通公路集装箱车辆通行收费标准,鼓励外省集装箱车辆从福建高速公路以外的多个普通公路入口进入。通行国道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通行费从原来每趟次40元降为25元;通行除国道外普通公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通行费从原来每趟次35元降为25元。

  此外,对所有中西部地区经福建港口进出的货物免征货物港务费。

  福建省交通厅长谢兰捷介绍说,“

十一五”期间,福建将着力推进以港口为龙头的通道建设,以宁德、福州、湄洲湾、厦门等4大港口为起点,从北至南打通这4大港口向内陆省份的快速通道,以此拓宽海峡西岸港口群的经济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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