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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党政机关新建培训中心列入禁止目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 10:59 21世纪经济报道

  国土部、发改委联手压缩中央部委、地方政府用地空间

  党政机关新建培训中心列入禁止目录

  本报记者范利祥上海报道

  两个目录的发布,意味着用地政策与产业政策的联动机制已经建立,用地政策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调控作用。

  “与产业调控结合起来,土地调控会更有效。”12月20日,全国政协委员、国土资源部咨询中心副主任刘文甲语气肯定地对本报记者说,目前,产业、土地调控都到了关键时刻。

  刘文甲的案头摆着一份《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由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于12月12日联合发布,并于19日向社会公开。

  早在1999年,国土资源部、原国家经贸委就曾联合发布过一份《关于发布和实施〈限制供地项目目录〉〈禁止供地项目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357号)。

  曾担任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副局长的刘文甲认为,现在形势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些产业已经出现过剩,不少地方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还相当严重,尤其是土地政策成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以来,出台新的限制、禁止供地项目目录,已迫在眉睫。

  新制定的用地目录与1999年出台的供地目录有很大区别。1999年出台的目录依据的产业政策比较分散;新目录则更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人士表示,新目录基本没有参照1999年的旧目录,而是一个全新的目录,并突出体现了严格保护耕地的原则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

  不仅如此,与以往相比,新目录的规定更加详细。其中,《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共涉及农林业、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化工等14个行业112类项目;《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共涉及钢铁、有色金属、黄金、轻工、医药、建材等15个行业96类项目。

  《通知》还明确表示,凡列入《限制目录》第一至第十类和《禁止目录》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凡采用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可以说,这是产业政策与土地调控的一次大‘会师’。”国土资源部一位副司长表示,产业政策与土地调控紧密结合,会使得两个调控有真正的“支点”,更能“落地”。

  《通知》实际上是对最近几年来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调控的一次全面梳理,并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作出了新的调整。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不仅再次明确把先前国务院已经叫停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高尔夫球场项目、赛马场项目等等列入了禁止用地目录,还对目前新出现的一些不合理或群众反应比较激烈的用地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定。

  如,《通知》把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项目、城市主干道路项目、城市游憩集会广场项目以及大型游乐设施、主题公园(影视城)、仿古城项目、赛车场项目、公墓项目和低密度、大套型住宅项目(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低于..0、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住宅项目)等等列入了限制目录;还把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新建培训中心项目列入禁止目录,禁止用地。

  “这是《通知》的最大看点。”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一位官员说。

  而按照上述官员的说法,此前推出的土地调控,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土地违法违规现象仍然层出不穷。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在土地、产业调控脱离的情况下,地方上在上马项目时,“对于违法违规用地并没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概念”。

  而现在,“国家明确告诉地方,哪些项目是限制用地的,哪些是禁止用地的,不管是中央有关部门还是地方政府,不严格执行,就是违规、违法,就是明知故犯,有关负责人就要被追究相关责任”。

  前述官员表示,这将大幅度缩小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在用地上的发挥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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