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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金融混业经营明年有望取得实质性进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 23:09 中国经济时报

  ■“关注入市过渡期后的中国金融业”系列报道之六■本报记者赵红梅

  2005年,我国正式提出要稳步推进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试点,并在金融业立法方面进行了修改,为进行混业经营试点留出了适当的空间。

  2006年,数家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纷纷有意涉足券商;保险公司参股银行、券商热情大增;券商纷纷寻求期货公司等合作伙伴。跨行业金融交叉产品日新月异,层出不穷。

  2007年,在金融混业经营试点逐渐获得监管层认可的基础上,随着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召开,中国金融混业经营有望取得实质性进展。

  外资银行带来的混业经营挑战

  随着入世五年过渡期的结束,中资和外资金融机构已展开全面的合作与竞争,尤其是银行业领域的竞争更为明显。中资银行纷纷翘首企盼实现混业经营以提高自身

竞争力

  12月11日,《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开始实施的第一天,建设银行行长张建国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外资银行目前差距主要在服务和能否做综合经营上。

  建行研究部高级副经理赵庆明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目前中外资金融机构竞争主战场集中在银行领域,中外资银行目前最大的实质性区别就在混业经营上。中资银行混业经营需求很迫切。

  “汇丰、渣打等在华分行实行的是分业经营,但其母行大多是混业经营模式的全能银行,它们在华目前虽然只能做商业银行这一块业务,但它们的输出效益很明显。虽然工行、建行等都成立了投行部,但在混业经营方面差距太远。中国的优质客户中大多数都有国际化经营业务,这些客户需要的不仅仅是贷款、结算,更需要全球范围内兼并重组方面的服务。然而,中资银行仍是传统的分业模式,因自身的国际化程度不高,不少业务受限。中资银行在高端客户竞争上,处于劣势。混业经营需求很迫切。”赵庆明说。

  赵庆明表示,中资银行原来有客户基础优势,但将来客户有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中资银行只能满足其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大型企业客户会转移到外资银行,我们就会被边缘化。被边缘化的直接结果将是中资银行的利润下降。

  记者还采访了工商银行华夏银行等客户经理,他们同样表示,虽然目前中资银行在这方面的劣势不很明显,但在一些个案中已经体现出来。

  赵庆明认为,虽然当前已有一些大银行可以提供保险代理、信托、基金管理和部分投资银行等业务,但如何充分发挥好各种资源的协同效用至关重要。从长远角度,中资商业银行要积极争取实现混业经营。

  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副主任邓智毅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现阶段,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是符合我国目前实际的,但从经营的角度看,混业经营是金融业发展的一大的趋势。银监会鼓励金融机构混业经营试点。

  新设监管机构,还是协调为重

  在9月召开的国际金融论坛上,财政部副部长李勇透露,目前我国正在尝试建立中央银行、财政部门和其他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以适应金融业综合经营发展趋势的需要。

  关于金融监管问题,目前市场主要有几种说法:可能在国务院下属设立“超级金融监管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国家金融战略,制定各个金融领域的具体发展战略和金融混业经营的监管;或是在财政部或者中国人民银行下设立协调办公室;或是仍保持“三会”监管联席会议协作沟通机制。

  面对金融业综合经营程度日渐提高的新形势,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监管协调新机制已成当前业界最为关心的话题。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表示,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新修改的商业银行法也为金融混业经营留下了一定的空间。如果中国金融监管模式不及时调整,2007年外资银行在人民币业务上的限制放开后,对于这些国外金融机构的跨国性混业业务,就难以进行有效监管。资金往来跨越不断加深,业务交叉往来不断增多,原有的分业监管模式,可能会出现监管重叠和监管空白。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周子衡则认为,目前还没有《金融基本法》,可能会出一个《金融混业监管办法》,但目前难点很多,时机仍不够成熟,分业监管体制近期内不大会有变动。

  不少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认为,目前“三会”联席会议机制差强人意。金融监管模式肯定会改变,但当前的关键是提高金融监管协调效率的问题,以及为提高金融监管协调效率所需要的人才准备、法律法规准备等。

  赵锡军认为,金融监管应按我国国情逐步推进,现在应先确定哪些领域交叉业务较多,需要联合监管,哪些领域出现监管空白,目前赶紧把这些空白弥补。“先把监管做起来,而不是等着机构成立后再完善。一些需要联合监管的业务需要建立监管合作框架和机制,而不是现在的联席会议。”

  中央财经大学

证券与期货研究所郭田勇认为,金融监管模式的改变应一步步来,可以尝试由国务院赋予权力,在某个部委先成立金融混业监管协调办公室作为试点,由它来进行一些跨越性金融产品的监管,试点半年至一年。“先不要成立一个金融权力机构,否则会略显仓促,而且带来的监管成本会大幅增大,更何况中国的机构往往新设容易撤掉难。三大监管机构未来要从机构监管转向机构监管和业务监管并重。”

  2007年混业经营有望获得突破

  2006年金融混业经营试点的开展,已经逐渐获得监管层的认可。随着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召开,中国金融混业经营有望在2007年取得实质性进展。

  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目前已申请设立保险公司,各大银行申请获得金融租赁、信托等经营牌照,这些申请均有待于在2007年获批。股指期货等产品也将在2007年推出。种种迹象表明,下一个年度,金融混业经营有望迎来新的时期。

  郭田勇说:“对于金融混业经营的框架及监管模式在即将举行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应该有说法,但究竟最后监管模式如何变化则取决于相关各部门的博弈以及中央领导的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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