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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保监局大力推动保险职业教育,积极开展职业型保险营销队伍建设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 10:32 保监会网站
保险职业教育是我国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实施人才兴业战略,辽宁保监局紧密结合贯彻“三个一”工作和全省保险业发展实际,确立了“发展保险职业教育、建设职业型保险营销队伍”的工作思路,并作为重点工作加以积极推动,得到辽宁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目前辽宁保险营销员职业教育工作已取得突破性进展。其主要做法是: 一、发展保险营销员职业教育的工作思路 (一)建设高素质的职业营销队伍 着力培养适应保险业改革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管理者和技能型营销人才,逐步改善现有保险营销员队伍的学历、专业结构,不断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和保险营销职业吸引力,彻底改变增员难和留存难的问题。加大社会舆论宣传力度,吸引更多有志于保险营销事业的人加入营销队伍,为保险营销体制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保障。 (二)建立广泛的教育合作机制 引导校企加强培训合作,尽快在全省建立起一批保险营销员职业教育培训和社会实训基地。支持学校从保险机构选聘教师授课,推动学校为保险机构提供专业支持;鼓励校企开展订单教育,并为在校专业师生提供实习与见习岗位,尽快形成教育资源共享、校企合作共赢的工作局面。 (三)构建完备的职业教育体系 建立保险营销人才培养长效机制。争取将保险营销员职业教育纳入全省职业教育工作要点,统筹安排。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行业作用和社会力量,努力形成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建立健全保险营销员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实行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相结合,促进学习型行业建设。 二、推动保险营销员职业教育的工作情况 (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2006年3月和7月,辽宁保监局两次开展专题调研,全面总结保险营销队伍发展现状,深入分析制约营销体制发展的因素,明确职业教育目标,提出发展保险职业教育的政策建议,并形成《关于辽宁保险营销员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和《辽宁省保险营销员职业教育需求预测与规划》调研报告上报省政府。 (二)积极争取政府支持 辽宁保监局提出“建设职业型保险营销队伍”的工作思路后,积极与地方政府进行沟通协调。辽宁省副省长鲁昕两次就此做出重要批示,并在全省保险工作会议上再次加以强调;省政府办公厅、金融办、教育厅等相关部门也给予大力支持。7月中旬,省政府办公厅召开专门会议,对保险职业教育工作做出统一部署。 (三)充分利用政策契机 《若干意见》出台后,辽宁保监局充分利用政策契机,从宏观层面积极推动保险营销员职业教育工作。在起草《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代拟稿)过程中,将完善教育培训机制纳入其中,争取将保险营销员职业教育工作以省政府文件的形式确定下来,提升保险教育进学校的深度和层次。 (四)搭建校企合作平台 在保监局的积极建议下,11月中旬,省金融办组织召开由省教育厅、保监局、部分中高等职业院校和部分保险公司参加的保险营销员职业教育对接会,搭建信息交流平台,提供供需见面机会,取得工作共识,保险营销员职业教育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下一步推动保险营销员职业教育的工作措施 (一)开展保险营销员职业教育专题调研 由省金融办、省教育厅、保监局对部分职业学校职业教育现状进行专题调研,为全面推行保险营销员职业教育提供政策参考和理论依据。 (二)制定保险营销员职业教育实施规划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由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省金融办、省教育厅、保监局等有关部门或单位制定具体的保险营销员职业教育实施规划,并下发有关单位或部门付诸实施。 (三)联合下发保险职业教育指导性文件 由省金融办、省教育厅和保监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保险营销员职业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保险营销员职业教育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并成立专门领导工作小组,进行领导协调。 (四)在部分院校试点开展职业教育工作 按照“积极稳妥、试点办学、逐步推广”的原则,通过增设专业课程、改造现有专业等方式,在部分职业院校试点开展保险营销职业教育工作,争取早日实现有招生、有毕业生,尽快在全省建立起一批保险营销员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和社会实训基地。 (五)积极构建保险职业教育长效机制 以建设职业型保险营销队伍为目标,争取将保险职业教育纳入全省职业教育工作要点,努力构建独具特色的保险职业教育体系。引导保险机构积极开展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相结合的职业教育培训,促进学习型行业建设。进一步整合行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推动教育模式创新,尽快建立保险职业教育长效工作机制。(辽宁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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