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证监会回应顾雏军“举报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 05:3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中证报记者在旁听顾雏军涉嫌犯罪案的庭审期间,收到顾雏军通过其家属散发的举报信,其中多处涉及中国证监会对科龙电器的查处过程。中证报记者日前就其中的主要问题采访了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部门。

  启动立案 基于大量调查

  记者:顾雏军在举报信中称,证监会对科龙电器的查处,是个别人利用不实材料为依据进行立案的,请介绍一下科龙电器案的立案过程。

  证监会:2001年,顾雏军入主后科龙电器当年发生巨额亏损。2002年,科龙电器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率变化不大,却实现了较大盈利,引起了市场的关注。2004年10月至2005年1月,证监会对科龙电器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五类问题,主要涉及财务虚假和披露不实。2005年1月,国家审计署将科龙电器涉嫌虚增2003年巨额利润的情况转证监会处理。2005年2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门提出立案建议,按规定程序进行立案。

  初期调查 当事人不配合

  记者:顾雏军在举报信中称,从

证监会的现场调查小组进场到2005年5月,并没查到
科龙电器
有什么实质性的问题,后续调查是在某种压力下进行的,请介绍一下调查情况。

  证监会:科龙一案进场调查后,先期进展并不顺利,主要是当事人不配合调查。针对这种情况,调查人员只有从大额销售退回的真实性、销售人员奖金发放明细、售后

维修基金计提等细微环节逐一核对,以确认公司财务是否存在问题。

  虚假销售≠压货退货

  记者:证监会认定科龙电器存在虚假销售收入,而顾雏军在举报信中称,压货销售是常见营销模式,来年退货也是正常现象,这二者的差别是什么?

  证监会:虚假销售和正常的压货、退货完全不一样。

  律师未到 放弃听证权利

  记者:顾雏军在举报信中称,他和他的律师没有参加证监会的听证,是因未被有关部门允许,具体过程是什么?

  证监会:2005年10月17日,我会将拟对顾雏军作出行政处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法罚字241号)在广东顺德区看守所送达顾雏军,顾雏军签字接收。2005年10月18日,顾雏军向我会提交对上述告知书的《答辩书》,陈述了申辩意见,要求听证。2005年10月24日,顾雏军委托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李广新律师代理参加听证等事项,并将其本人签发的《委托书》送达我会。2006年3月13日,我会将定于2006年3月23日上午9时30分召开对顾雏军等当事人听证会的《听证通知书》送达顾雏军,顾雏军签字接收。2006年3月20日,顾雏军代理律师李广新向我会提交关于延期听证的申请。因申请人未提出合理的理由和证据,该申请未获批准。2006年3月23日,顾雏军代理律师未到达听证会,按照有关规定,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据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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