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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两个健康”投身“四个建设” 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 05:14 中华工商时报
———“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倡议书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历史和时代赋予中国共产党的神圣使命,也是包括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共同理想。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根据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勾画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又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要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并向全国人民发出了为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的伟大号召。在这重要的历史时刻,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家发改委、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全国工商联授予我们99位同志“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光荣称号,这既是给予我们的崇高荣誉,也是对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充分肯定,更对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履行建设者使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新社会阶层人士健康成长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我们全体受表彰的同志谨向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发出如下倡议: 第一,坚持科学发展,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只有大力发展经济,才能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注重优化产业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注重推进改革创新和参与国际竞争,注重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注重依法经营和科学管理,努力成为经济增长的生力军、科技创新的生力军、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和实施“走出去”战略的生力军。 第二,有序参政议政,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是一切事业成功的保证。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入了解国情,积极建言献策,依法履行公民权利,有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弘扬中华文明,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发展先进文化,建设高度精神文明,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内在要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要积极参与和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为发展文化事业、提升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水平、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竞争力作出贡献。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打牢与各阶层人民团结奋斗、和谐相处的思想道德基础。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努力建设符合时代要求、体现中国特色的企业文化,使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 第四,注重公平正义,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要大力增强社会责任感,在发展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完善社会管理等方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要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实现企业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要认真执行《劳动法》,切实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努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要积极参加光彩事业、扶贫开发、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帮助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体脱贫致富。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城乡社区建设,依法发展行业自律组织和市场中介组织,协助政府加强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 “潮平两岸阔,风正好扬帆”。新世纪新阶段是非公有制经济继续发展、再创辉煌的大好时期,也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施展才华、建功立业的大好时期。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恪守“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牢固树立建设者意识,切实履行建设者使命,不断提高建设者素质,坚持自主创业、艰苦创业、和谐创业,和全国各族人民、各阶层人士一道,为把祖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 第二届全国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200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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