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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化妆品质量管理工作委员会制定两大新规提升化妆品行业整体质量水平 禁用物质种类猛增806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 02: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12月18日,记者从刚刚成立的全国化妆品质量管理工作委员会获悉,《化妆品卫生规范》2006版(以下简称《规范》2006版)已基本定稿,预计将于明年年初正式公布。同时,《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也将在本月底截止征求意见。

  据全国化妆品工作委员会秘书长齐昆鹏介绍,《规范》2006版参考了欧盟的有关规范,结构变化不大,但要求更细更严格。其中最明显的是在禁用物质的规定上。《规范》2002版中规定化妆品禁用的化学物质有412种,而2006版的禁用化学物质猛增806种,增加至1218种,包括氯乙醛、氯代甲烷、三氯甲苯等。另外,新规范还对化妆品颜料、色素及浓度含量提出了新要求。

  对于修订后的《规范》2006版,齐昆鹏认为,该规范将有效解决当前化妆品存在的安全问题,进一步规范市场,提高行业整体质量水平,从长远看也有助于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另一备受关注的化妆品新规《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也将于本月底截止征求意见。有关专家指出,针对目前化妆品夸大宣传的情况,新的化妆品标签增加了许多更细节的内容,这些新规定对于目前市面上的化妆品影响是比较大的。

  据介绍,目前市面上有不少化妆品品牌都以“经卫生部(门)批准”或“卫生部(门)特批”等名义为产品作宣传。《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对这样的宣传作了明令禁止。另外,类似“高效”、“全效”、“破坏黑色素细胞”、“消除自由基”、“抑菌”、“改善内分泌”等化妆品常用的宣传词语或字句,都被列入了“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的用语”之中。

  记者近日在北京各大商场调查时发现,新规范中的“禁止用语”在目前一些化妆品标签上还是比较常见的。对此,有关业内人士指出,新规范要求目前市面上大部分化妆品进行标签更换,这将增加不少成本,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企业一定的缓冲期。这位人士也表示,新标准或许导致整个化妆品行业迎来新一轮洗牌,尤其是部分添加违禁成分而具有特殊功效的化妆品将退出市场,而且将加速淘汰一批小企业。

  (《中国质量报》)

作者:刘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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