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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乃贵 任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局长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 01:58 东方早报
12月19日,国土资源部宣布,任命张乃贵为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局长,北京局局长则由樊志全担任。据悉,上海局督察范围除上海外,还涵盖浙江、福建两省及宁波市、厦门市两个计划单列市。 除京沪两大土地督察局局长已正式上任外,沈阳、南京、济南、广州、武汉、成都、西安7个土地督察局也将成立。 早在11月27日~12月6日,正在组建的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就已经分几路前往北京市、河北省、福建省、厦门市开展土地督察活动。其中,现上海局局长张乃贵被派往福建、厦门两地。 张乃贵在福建进行土地督察时表示,土地监察工作初步考虑“四个积极协助”,即积极协助地方政府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积极协助地方政府探索保护耕地的新机制,积极协助地方政府依法制止和纠正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协助地方政府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 督察组在调查阶段提醒地方政府领导人,落实土地调控政策必须关注“四三二一”。 所谓“四三二一”即: 四个“负总责”,即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在土地管理上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 三个“责任追究”,对于辖区内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都要追究有关地方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两种利益调整,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缴标准比过去提高一倍,并将按照实际发生的新增建设用地量来征缴,相当于政府要给那些违法占地的单位和项目埋单,同时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经费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对地方政府协调非农业建设与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形成约束机制。 一个“倒逼”机制,即工业用地出让必须实行招拍挂,形成工业用地市场配置的“倒逼”机制。今后如果不严格执行这项制度,地方政府的有关负责人都要受到纪律处分。 早报记者 刘秀浩 订阅东方早报请登陆东方早报网站或拨打 962288 或 8008208696;优惠多多、实惠多多、资讯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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