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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五年 中国贸易法规建设跟上WTO前进步伐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 15:21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记者 姚志德 入世五年,中国各地清理约20万件法规政策 中国入世,不仅收获可观的“经济红利”,还收获丰厚“社会红利”。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日前表示,入世五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在调整与贸易有关的法律制度与制度运行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清理全国性及部门法规1000多件,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更高达约20万件。 A 入世对中国法制建设影响深远 国务院法制办有关部门负责人说,从1999年底到今年10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改与贸易有关的法律21件;国务院制定、修改、停止执行有关行政法规约100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修改、废止部门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1000多件。据介绍,中央层面的法规制度修改调整从1999年底就开始了,有关部门根据清理结果,制定了详细的立、改、废工作计划。 2001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意见作专门部署,拉开了对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清理大幕。截至2003年7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49个较大的市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约20万件。2003年以来,根据对外承诺时间表,继续进行了大量的修改和调整。 中国认真履行在清理法规方面的入世承诺,不仅受到世贸组织及其成员的普遍肯定和高度评价,也对中国法制建设产生全面而深远的影响。曹康泰强调,中国根据有关承诺,对统一实施、透明度等制度运行机制作了调整。几年来,我国的立法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不断提高,立法公开已经成为普遍实践。 B 粤清理"过时"法规逾400件 入世带给中国外贸及投资领域重大变革,老百姓感受最直接的无疑是外贸经营权全面放开。新《外贸法》将外贸经营权由授权审批制改为依法登记制,同时允许个人做外贸,这一历史性突破,使民营企业放开手脚,掀起“走出去”狂潮。1999年,广东仅有459家民营进出口企业,到了今年6月,广东外向型民营企业已达48619家,民营进出口额如“黑马”狂奔,连年大增,尤其是私营企业一般贸易出口,已占广东45.4%。 广东省外经贸厅公平贸易局局长陈立鹏告诉记者,几年来,通过对1976年以来地方颁布的6万多件法规政策文件的全面“体检”,广东废止及修改涉及贸易及投资领域的法规400多件,其中大部分是宣告失效,尤以涉及商品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等规定居多。至2003年,大规模集中清理已基本完成。 C 法律体系仍会继续调整完善 后WTO时代呼啸而至,WTO谈判依旧在继续,未来中国向WTO前进的步伐只会走得更加坚决。 陈立鹏认为,虽然今后不会再有全面清理,但金融业等现代服务业继续开放,知识产权保护压力大增,中国的法律体系,仍然需要在WTO规则面前,不断地自我调整,或在执法上进行完善。 随着中国入世各项承诺逐渐到位,知识产权问题首当其冲,已经成为欧美联合起来频频向中国施压的焦点。陈立鹏认为,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已经从立法层面予以了高度保证,至于执法有效性等环节,则尚需时间逐渐完善。 这一议题毫无疑问是未来中国与欧美“斗嘴”的热点。与此同时,在金融、电信、物流等即将开放或有待开放的领域,外资压迫中国开放市场的压力依旧强大,很可能会导致以个案的方式,逐步突破一些现行经济法规和政策中的禁入点。
图:中国入世5年,对于法律法规的清理、修改与制定,主要内容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方面(见下表) 归类:贸易投资 涉及主要法规 修改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外资企业法 主要内容 取消出口实绩要求、外汇平衡、当地含量等三大投资限制措施 归类:知识产权保护 涉及主要法规 修改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法律及其实施细则;制订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 主要内容取消行政机关终局决定权,所有知识产权案件均可以向法院起诉;规范了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组织运作各项制度 归类:立法公开 涉及主要法规根据立法法,制定“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和“规章制度程序条例” 主要内容进一步规范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建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立法公开已经成为普遍实践 财经时评:政府职能“大变脸” 有人说,中国人做事重变通,少原则。入世五年,这一印象已经大为改观。应对入世,中国在健全法律体制上的种种努力,不仅搬开了体制“错位”的绊脚石,使中国经济环境焕然一新,逐渐与世界接轨,更重要的是,中国的体制变革从此拥有了更强大的“自新”动力。 一切依规则行事,这是构成WTO的两大基石之一。应该看到,清理20万件不合时宜法规和政策的背后,一个日益开放、透明的中国政府,从迈开小步到大步流星,向着转变政府职能的终点奔跑,让全世界的眼睛为之一亮。WTO为中国政府职能转变设定了时间底线,也克制了种种“体制惰性”,如今,WTO所倡导的市场准入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等理念,已经成为了中国各级政府转变职能的共识。 在入世五周年的今天,我们已经在争论:政府在招商引资中应该扮演何种“角色”?这不能不使人惊叹:中国即将走得更远,远得所有人都无法预料。曾几何时,政府强力主导的中国式“招商引资术”,因其成效巨大而使南美、非洲诸国羡慕不已,但如今,向外资倾斜的地方优惠政策是否违背“国民待遇”公平原则?政府介入招商引资如何拿捏“程度”,平衡各方利益?是否引入西方国家半官方或纯民间的“投资促进体制”?类似问题的提出,难道不正说明了在入世5年后,中国各级政府已经在集体思考一个问题———如何适应新的形势,以新的思维为国家谋取更长远的利益吗? 本报记者 姚志德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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