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第二稽查局:督促欠税企业补缴个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 04:50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近日,地税第二稽查局在对某技术咨询公司进行注销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分配留存收益未缴纳个人所得税,责其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万余元。

  税务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006年度资产负债表上“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科目贷方合计有余额208万元。细心的税务人员对“留存收益”的来源和去向进行了重新核实,确认该公司办理注销时,这部分税后利润已再次分配。在税务人员的辅导下,该公司补代扣代缴了分配给个人股东的红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万余元。(袁惠光王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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