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房屋已过户房款却收不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 02:08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朱丽萍

  本报讯 最近,福州陈女士遇到一件郁闷事:她委托福州骊特房产中介公司售房,买方还没将所有购房款打到中介账户,但中介却告诉她买方钱已经全部到账,过户完后就可拿到售房款,以致房屋已过户到了买方名下,她却拿不齐售房款。

  【房东】

  房子过户房款被欠

  陈女士说,今年8月初,她委托骊特房产中介,出售位于福州五一路中融商务公馆3楼的一处37平方米的房屋。8月16日,通过该中介公司陈女士和买方吴女士签订协议,合同约定房屋成交价为28万元,陈女士须向中介公司支付1.2万元中介佣金,扣除中介费陈女士实收26.8万元。

  随后,中介公司便着手办理更名手续,但由于

开发商的原因,直至11月8日,中介才通知陈女士去办理更名手续。12月12日,买卖双方到福州
房地产
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前陈女士问中介公司,买方的购房款是否到账,中介复已全部到账。

  一周后,售房合同名字已改为买方吴女士的名字,陈女士去中介拿购房款,却只拿到11万元。中介称,房屋成交过程中拖延了2个多月过户手续才办完,买方要求卖方支付3万元的滞纳金,才把余款10.7万余元交齐。

  陈女士表示,合同并没约定出现该情况要支付违约金,是中介公司工作失误才造成她拿不齐房款,中介应对此负责。

  【中介】

  将陪同卖方讨款

  买方款未到,中介为何告诉陈女士已到账呢?昨日,记者来到骊特房产中介公司,买卖方以及中介均在场,买方吴女士拒绝了记者采访,中介公司经办人员陈小姐说,当初自己没向陈女士说过买方钱已到账,过户完便可支付房款。

  对于中介的说法,陈女士相当气愤。陈女士说,当初陈小姐承诺过户后自己便能拿到购房款,开发该楼盘的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在现场可以作证,陈女士当即拨通了这名工作人员电话,对方证实了陈女士的说法。

  随后,骊特房产中介公司另一位负责人表示,将给买方发函要求对方尽快将购房款打到中介账户,并陪同卖方向买方索要购房款,如果买方坚持不给,他们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

  中介应承担损失

  

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郑珍清律师表示,如果买方没交齐购房款;而中介隐瞒真实情况,虚构事实告诉卖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应由中介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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