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建议上海设立金融法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 01:02 东方早报

  在基本确立国内金融中心的地位之后,上海怎样向亚太金融中心的方向继续迈进?《2006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蓝皮书》(下称《蓝皮书》)近日在上海举行首发式,该书在全面介绍了上海金融业建设发展现状的同时,还提出了不少建议,如上海在伦敦、纽约、新加坡设立代表处,同时还提议设置上海金融法院、建设“总部”高地。

  《蓝皮书》由上海金融学院领衔编写,全书30万字。上海金融学院院长、《蓝皮书》第一主编储敏伟表示,今天的上海已经基本确立了国内金融中心的地位,目前正进入战略任务的第二阶段,即建立亚太地区金融中心。对此,《蓝皮书》共献出8条建议,其中包括:上海应在伦敦、纽约、新加坡设立代表处。该书认为,在上述城市设立代表处,将有效发挥对上海金融中心建设的借鉴参考作用。代表处组员必须定期向上海市政府提供情报及研究成果,供决策参考。

  此外,《蓝皮书》还建议设置上海金融法院。“现代金融业务日益纷繁复杂,违规违法以及钻法规漏洞的犯罪行为有增无减,这种挑战对处于建设金融中心的上海更加激烈。”该书称,为营造安全高效的法律环境,上海应特设金融法院,专门以审理上海区域的金融案件,确保上海经济金融安全,为上海金融中心建设保驾护航。

  同时,上海也可以参照央行上海总部的模式,构建各大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上海总部。

  据悉,从今年起,《蓝皮书》每年将发布一次,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有效的决策咨询服务,明年的《蓝皮书》将对信贷市场等主体市场及黄金市场、期货市场等新兴市场加大研究力度。

早报记者 严丹虹 订阅东方早报请登陆东方早报网站或拨打 962288 或 8008208696;优惠多多、实惠多多、资讯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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