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北京市国家高技术项目将获资金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 00:53 北京商报

  北京市发改委将对北京市地区部分国家高技术项目给予无偿资金补助。

  昨天,北京市发改委公布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中提到,北京市发改委将根据北京市产业政策、区域布局和经济发展需要,对国家给予资金支持的国家高技术项目,有选择地、有重点地给予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支持,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属于无偿补助。

  《细则》还强调项目单位对国家补贴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要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国家补贴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协管部门则要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按照批复的使用方向使用国家补贴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但是要申请被认定为国家高技术项目也需闯关夺隘,按照《细则》的规定,对项目协管部门报送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市发改委将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审或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杨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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