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2007年央企重组是重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 09:09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赵红梅

  2006年尾声,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基本完成,12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台的《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颇有深意,大规模的国企调整即将拉开。

  国资委一位官员告诉记者,2007年起,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加快对中央企业的重组步伐将是工作的重点。

  即将来临的2007年,对国企尤其是央企来说,将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时期。国资委成立三年多来,中央企业已由196家调整到目前的161家。根据这项意见,在未来四年内中央企业最多将减少一半。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主任周绍朋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股权分置改革即将结束,实现国有资本调整和国企重组的条件基本成熟。《意见》的推出恰逢其时。”

  国企力求“少而精”

  《意见》中明确了国有资本调整和国企重组的目标:要进一步推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到2008年,长期积累的一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任务基本完成,到2010年,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调整和重组至80-100家。

  按照这一目标要求,国企改革的路线日见清晰,国有资本向关键领域集中;国企数量力求“少而精”;股份制改革提速;实现国企股权多元化;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等已成工作重点。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几年的改革,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已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任务仍很艰巨:国有经济分布仍然过宽,相当数量的国有资本并不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不少企业处于亏损或微利状态,积累了一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丧失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一些大企业业务庞杂、主业不突出、辅业包袱重,子企业层级过多、数量过多,母公司对子公司失控。

  针对这些问题,国企需要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已成当务之急。

  《意见》中列出十大措施,明确表示要通过股份制改造、重组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建立劣势企业退出市场机制、中央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之间的联合重组等方式,实现国企产权多元化,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在更大范围实现国有资本的有效配置。

  同时,国资委负责人称,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要向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目标迈进,至少要成为国内同行业的前3名。

  对于中央企业减少到多少家比较合适,国资委进行过分析、测算。国资委负责人表示,从2005年的数据看,企业国有资本排前80名的中央企业的利润总额、国有资本和销售收入,分别占全部中央企业的99%、98%和92%;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中央企业不过100家。因此,再用4年的时间,将中央企业调整和重组到80-100家的目标可以实现。

  周绍朋说:“《意见》的目标和政策措施出台总体很好,措施如能贯彻将有利于国有大型企业的改革深化和国有资本管理体制的完善,进一步缩短了国有经济的战线,真正作到了‘有所有、有所不为’。”

  国家将控制军工电力电信等七大行业

  《意见》提出,“国有经济应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保持绝对控制力,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矿产资源,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

  据新华社电,根据国资委的最新部署,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具体包括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

  其中,对于军工、石油和天然气等重要资源开发及电网、电信等基础设施领域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应保持独资或绝对控股;对以上领域的重要子企业和民航、航运等领域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保持绝对控股;对于石化下游产品经营、电信增值服务等领域的中央企业,应加大改革重组力度,引入非公经济和外资,推进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

  同时,国有经济对基础性和支柱产业领域的重要骨干企业保持较强控制力,包括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建筑、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勘察设计、科技等行业。这一领域国有资本比重下降,国有经济影响力和带动力增强。

  其中,机械装备、汽车、电子信息、建筑、钢铁、有色金属行业的中央企业要成为重要骨干企业和行业排头兵企业,国有资本在其中保持绝对控股或有条件的相对控股;承担行业共性技术和科研成果转化等重要任务的科研、设计型中央企业,国有资本保持控股。

  据了解,这是国资委首次明确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但此次《意见》未涉及金融、铁路、

邮政等领域。

  周绍朋认为,对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明确分类能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但对竞争性行业来说,一般不要建立国有独资企业,同时要尽可能消除非国有经济准入的障碍,以确保能够充分竞争,防止经济垄断的形成。对于部分基础设施和自然

垄断行业,在避免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的前提下,应当允许非公有投资者以参股形式进行投资,对市场机制不能发挥作用的领域和环节,则要从各方面加强政府监管,以防止历史上曾经出现的“铁老大”“电老虎”现象的发生。

  “对于一些公益性的行业,尤其是竞争领域中的公益性行业要有国资的布局,不能单纯从利润角度考虑。同时要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投资,同时要加强政府规制,既要保证投资者能够取得合理的收益,又要防止造成垄断,以免损害社会和消费者利益。”周绍朋说。

  周绍朋还认为,对专门从事管理职能的、纯粹的集团母公司(即纯粹控股公司),应逐步改造成独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在国资委监管下,履行对所投资企业的出资人职责,集团下属的子公司则应按照股权多元化和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合理确定股权结构,进一步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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