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棉花加工面临重新洗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8日 10:47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严娟娟报道

  每到棉花收购的季节,总能看到小商小贩开着拖拉机,甚至驾着一辆简易的木板车到农户家门口装走一包包鼓鼓囊囊的棉花。而今,这种流动入户的收购方式将不需通过资格认证,只需办理营业执照即可。在2005-2009年的过渡期内,全部棉花加工企业都要过渡到用压力吨位400吨以上大型打包机。这是近日公布的《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

  一放一收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12月11日获悉,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针对该《办法》中的相关问题作出公开回应称,办法的颁布实施,将有利于搞活棉花流通,淘汰一批规模小、设备差的棉花加工企业,实现棉花加工业的升级换代,进一步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

  早在2001年,国家就颁布实施了《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对加强棉花市场监管,维护棉花正常流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近年来推行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后,原《办法》中的一些规定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

  譬如,棉花收购主要变为流动收购和棉花加工厂组织职工入户收购,专门的棉花收购企业已基本不复存在。而对这些流动收购的企业和一些农民贩卖籽棉难以进行资格认定。

  另一方面,一些地区市场准入标准偏低,导致棉花加工企业过多,加工能力严重过剩。据有关方面统计,2001年以前全国有3000多家棉花加工企业,目前经审批的有8000多家,加上未经审批的有上万家。棉花加工能力约为2000万吨,比实际产量多出近二倍。

  近日公布的《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已作出相应调整。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称,这些调整主要体现在,一是对棉花收购不再实行资格认定制度,但棉花收购者仍要承担明码标价、按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收购棉花等义务。从事棉花收购业务的企业或个人,还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二是提高棉花加工资格市场准入门槛。针对目前棉花加工企业过多的情况,提高了市场准入标准和加工资格认定审批条件。该负责人表示,对于在新《办法》颁布之前已经获得棉花加工资格认定的企业,在过渡期内(2005-2009年)按原资格认定条件复查合格的,可继续从事棉花加工经营活动。在过渡期结束后,这些企业需要按照新《办法》的规定进行资格认定申报,获得新的《棉花加工资格认定证书》后方可从事棉花加工经营活动。

  “我们的目标是,在改为大型打包机后,把棉花加工企业由现在的8000多家逐渐减少到2400家左右,促进棉花的规模化经营。”该负责人说。

  分工明确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针对这些调整,国家发展改革部门将负责全国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工作的总体指导和组织协调,工商和质检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根据本《办法》负责当地棉花加工企业资格认定工作,并负责本地区棉花市场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各省资格认定机关主要是发展改革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棉花质量监督机构,具体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新《办法》还规定了要发挥棉花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的作用。棉花协会提出棉花加工企业规划布局、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的政策建议,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棉花加工企业的资格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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