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直管公有住房不得转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7日 10:51 台海网

  台海网12月17日讯 (记者 陈林胜) 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国土房产局获悉,目前厦门直管公有住房不得进行转租,已转租的应收回,并将转租收入全部上缴财政。如果市民有发现未经许可转租直管公房的,可以向当地房产主管部门举报。

  厦门市国土房产局表示,公有房能否转租、是否合法,要看是直管公有住房还是直管非住宅用房,并视情况而定。按有关规定,直管公有住房是不能转租的,而直管非住宅用房虽然可以转租,但也要经房管部门审批。

  对于退租的直管非住宅用房,目前厦门市采用公开挂牌招租的方式处理。日前,市国土房产局调整了一些路段的

房屋租赁市场租金价格,逐步推进直管非住宅用房租金与市场接轨,此举将能使利用公房转租赢利的空间被压缩,并能有效遏制转租牟利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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