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价格服务进商场首批确定13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 09:16 台海网

  台海网12月16日讯 (记者 吴语 通讯员龚晓凤) 在厦门华联百货有限公司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厦门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确定首批13家“价格服务进商场”单位。昨天,物价部门与这13家商场签订了“价格服务进商场”价格服务承诺书。

  据了解,首批“价格服务进商场”单位包括天虹商场、新时代来雅百货(中山店)等在内。按照承诺书内容,这些商场须遵守的“行规”包括有:在销售商品时须做到有货有签、货签对位、价目齐全、标志醒目;标价内容真实、准确、规范;降价销售商品必须如实填写降价原因,原价、现价;不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图片、计量单位标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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