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从明年1月1日起 高收入者不申报个税将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 08:33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江萌、通讯员曾妮)从明年1月1日起,年收入12万元以上等5种情形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已由单位代缴个税,均需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逾期不报将被处以重罚。昨日,武汉市地税局公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实施意见,宣布了这一规定。

  按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等5种情形均需向税务机关申报个税。

  武汉纳税人申报方式目前只有2种:本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委托税务代理机构、个人代办。申报办法中规定的网上申报、邮寄申报方式暂未开通。

  该市地税局介绍,年所得12万元以上者每年的申报期是1月1日至3月31日,另外4种情形一般需在取得收入后7天内申报。

  实行自行申报后,如未在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可由税务机关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至1万元罚款。

  该市地税局总经济师李光明说,武汉纳入个税监控系统的10万高收入行业人群中,有5000人年收入超过12万元,但仍有部分私营业主等高收入者未如实申报。如虚假申报或拒不申报导致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还将按少缴税款额处以0.5倍至5倍的罚款。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