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新、老北方汽车交易市场开打名称权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 07: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北方汽车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北方市场)因认为被新北方汽车交易市场(以下简称新北方市场)侵犯了名称权和名誉权,将其开办公司北京东兴联永同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近日,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北方市场起诉称,市场自1995年成立,至今已有10余年。2006年5月,被告擅自以新北方市场的名义,先后在原告所在的丰管路沿路进行广告宣传,并在原告对面进行招商活动并实际经营。2006年7月1日,工商局强制将被告所挂牌匾拆除,并对其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但被告不但没有停止侵权行为,随后又继续进行广告宣传及经营活动。被告给原告的名誉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尤其损害了原告的商业信誉,使原告经营受到了较大的损失。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原告损失10万元。

  被告代理人在法庭上称,他们建立市场是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立项的,并没有侵犯原告名称权的主观恶意。而且,他们挂新北方市场的牌子只有十几天,只是经营

汽车配件,并没有卖过整车,现在已经改名为西国贸汽车交易市场了,影响并没有原告说的那么恶劣。所以,被告代理人表示:“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我们不能同意。”

  由于双方都不同意调解,法官宣布休庭,将择日作出判决。

  (《中国质量报》)

作者:曾祥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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