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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继续整治“霸王条款”。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 11:26 辽沈晚报
昨日,沈阳市工商局表示,今年将继续整治14种不平等格式“霸王条款”,并再次提醒消费者注意沈阳商家惯用的14种格式的“霸王条款”。 沈阳市工商局相关人士表示,新年和春节临近,沈阳市场进入了消费高峰期,这段时间也是消费者遇到商家“霸王条款”最多的时间段。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沈阳市工商局将在今年的“两节”期间继续整治“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主要出现在大中型商场、商厦、超市、连锁店;较大的酒店、饭店、宾馆;旅行社、旅游中介服务;洗染、娱乐、康乐、照相馆等商业场所,这些场所也是整治重点。这些经营单位不得在通知、声明、须知、规则、赠券、返券、店堂告示、宣传材料、格式合同中有如下14项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 记者刘浏 来源: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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