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发放年终奖涉税提示(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 11:0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时已深冬,2006年已快过去。许多企业又开始考虑给职工发放年终奖,在年终奖的发放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

  1.避免发放不含税奖金:

  假设某企业为每个员工发放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5700元,5700÷12小于500元,适用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还原成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5700÷(1-5%)=6000(元),6000÷12=500(元),适用税率仍为5%,速算扣除数为0,应纳税额为6000×5%=300(元)。

  表面上看起来,企业发放不含税奖金与发放含税奖金没什么区别,应缴

个人所得税都是300元,员工个人收入都是5700元,企业都支付6000元(5700+300),但实际上是有区别的。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企业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则企业发放不含税奖金只能税前扣除5700元,而发放含税奖金却可以扣除6000元,税前利润相差300元/人,假设其适用所得税税率为33%,则将多缴企业所得税300×33%=99(元)。

  ·夏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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