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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北京明年发布文化创意产业指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 02:13 北京商报

  作为北京市“十一五”期间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文化创意产业概念和标准终于有了定论。昨天,北京市统计局发布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这是我国内地首个此类标准。

  产业划分:跨越

  二、三产业传统分类

  《标准》指出,文化创意产业是以创作、创造、创新为根本手段,以文化内容和创意成果为核心价值,以知识产权实现或消费为交易特征,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体验的具有内在联系的行业集群。

  据北京市统计局副局长于秀琴介绍,《标准》将文化创意产业划分为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软件等9个大类,在范围上涵盖了设计研究、生产制造和传播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相关行业,包含了从上游到下游的产业链全过程,在范围上跨越了二、三产业的传统分类。

  

文化创意产业分类

  □ 文化艺术

  □ 新闻出版

  □ 广播、电视、电影

  □ 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

  □ 广告会展

  □ 艺术品交易

  □ 设计服务

  □ 旅游、休闲娱乐

  □ 其他辅助服务

  经济地位:2005年占北京GDP10.2%

  依据《标准》,市统计局对2005年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的主要数据进行了测算,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已具备一定规模,支柱产业的地位初步确立。

  2005年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700.4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10.2%,按现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4.1%,高于全市GDP增速。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实现收入2793.6亿元,增长13.2%。

  其中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和设计服务是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四大主体行业,2005年所拥有的资产和实现的增加值占全市文化创意产业的比重分别达到68.9%和76.1%。

  在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方面,出版物品种、电视剧出品集数、电影产量均在全国占据重要份额。2005年,全市出版图书10万余种,约占全国的49%。

  文化艺术和旅游、休闲娱乐在全市文化创意产业中所占比重虽然较小,但增势强劲,是目前本市文化创意产业中发展最快的两大行业。2005年两个行业增长速度均在40%以上。

  评价标准:产业统计制度明年诞生

  《标准》在体系安排上兼顾了文化创意活动自身的特点和北京产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标准》的制定,旨在为界定和规范本市文化创意产业提供标准,为开展文化创意产业研究、建立和完善文化创意产业统计制度奠定基础,为监测和评价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状况提供依据。

  同时,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北京市已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颁布了文化创意产业投资目录,设立了文化创意产业专项基金,该分类标准的制定也可为各类文化创意产业经营实体的认定提供参考。

  明年北京市统计局还将在现有的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的基础上,建立全面系统的文化创意产业统计制度,定期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价,一个新的产业指数将在北京诞生。

  标准衔接:与国内外具较强可比性

  目前,正式使用文化创意产业概念的有我国的台湾、香港和北京3个地区。此前,香港特区政府和台湾有关方面已正式发布了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并通过了一系列行动计划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对于中国内地发布的第一个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分类标准,于秀琴介绍,北京市在制定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过程中注重与国内外标准的有效衔接,具有较强的可比性。

  台湾、香港地区的标准是源于英国的创意产业标准,并不包括科技类产业。

  北京的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比较类似于美国等地方的版权产业标准,关注的是科技发展对文化、经济活动的深刻影响,更加强调文化、技术和经济三者的深度融合,其范围既包括文化产业的全部内容,同时也包括文化产业以外的科技创新活动内容。

 朱裴/文 李烝/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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