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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办好办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 05:55 杭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王琦)昨日上午,市长孙忠焕主持召开了第12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副市长盛继芳、陈重华、金胜山、项勤、杨戌标、孙景淼、沈坚,市政府秘书长娄延安等参加会议。

  会议原则通过了制定进一步推进我市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意见,并将报市委常委会审议。会议还原则通过了《杭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并听取讨论了制定《杭州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议题。

  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水作为资源性产品,在我市已经完成了由福利型向商品型的转变,以促进城市供水、节水事业发展和加强生态与环境保护治理为目标的水价机制已基本建立。水价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促进了城市用水效率、供水和污水处理能力的提高,城市供水、污水处理行业引入市场机制,投资和运营主体呈现多元化。虽然我市水价改革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国家和省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仍存在水价水平总体偏低、污水处理收费难以满足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需要、水资源费征收力度不强、科学合理的水费计收方式尚未完全建立等问题。

  推进水价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充分体现我市水资源状况,以节水和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机制。我市将从合理调整水价、理顺水价结构,改革水价计价方式、加大征管力度这两个方面推进改革。

  会议指出,水是宝贵的资源,面对我市水资源不丰裕、水污染日趋严重的现状,制定进一步推进我市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意见非常必要。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要求,建设

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是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加强水资源保护,促进供排水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强化供排水企业约束机制,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也是杭州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推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会议强调,水价改革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相关内容要再细化,要正确把握力度和时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残疾子女可单独申请低保

  2003年1月18日,市政府颁布了《杭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为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但随着近年来我市社会救助工作不断深化,社会救助群体逐步扩大,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亟须对原《实施办法》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在机制上不断完善——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省政府规定,确定城镇低保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40%,农村低保标准一般不低于城镇低保标准的60%。(下转第3版)(紧接第1版)建立低保金最低补差机制,农村低保家庭成员的人均月补差标准不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30%,城镇不低于当地城镇低保标准的20%。建立特殊困难人员分类施保机制,如与直系亲属共同生活无就业能力的未婚成年子女以及与直系亲属共同生活的残疾子女可单独申请低保。建立就业与帮扶工作联动机制,为鼓励低保对象再就业,对劳动年龄段内身体健康的实现再就业的,一年内仍可享受原来的相关待遇等。

  会议认为,适时修订原《杭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

和谐社会的要求,是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具体举措,体现了与时俱进,使困难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结合杭州实际,解决好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办好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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