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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辽宁个税自行申报细则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 11:45 辽沈晚报

  从明年开始,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富人”需要在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逾期不报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昨日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发布了《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通告。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两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对于“为何已经依法纳税还要申报”的问题,辽宁省地税局表示,年终申报并非再次纳税。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都应于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

  【申报细则】

  有条件的地区个税申报可网上进行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灵活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如可以在地税机关的网站上进行申报,可以邮寄申报,也可以直接到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因此,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不一定都去办税服务厅进行纳税申报,而是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方便、适合的方式进行申报。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所得税处的工作人员说,各市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自行申报的方式。像目前省内的营口市地税局已经开通网上申报渠道,那么通过网上申报显然更方便。

  “年收入12万元以上”这样界定

  “年收入12万元以上”应该如何界定呢?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表示,关于“12万元以上”的界定完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执行,即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这11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市民猜想】

  猜想一:地税部门能否主动提醒申报者?

  在通信公司工作的臧先生属于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税申报人群。“工作一忙起来连

信用卡还款都想不起来,哪里想得起来申报个税?”当他得知今后每年都需要自行申报个税时,除了盼望能够简化申报手续之外,还希望能够得到地税部门的提醒。

  “就像手机欠费一样,如果能够由地税部门发条短信或者打个电话提醒一下就更好了。”臧先生表示。

  猜想二:个人的纳税信息能否保密?

  

  在某广告公司任主管的崔林说,自己一直依法纳税,实在没弄明白为什么自己还要再次申报。

  “单位的会计很负责,无论是年终奖还是提成都给加到一起扣税,还需要我们去申报做什么呢?”

  崔林的另一个担心就是,自己的纳税信息是否能够保密。“除了工资外,自己有时候还有些兼职收入。这些信息是否有可能被公司知道呢?”

  记者 陈微

  来源: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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