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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关注个人出租房屋缴税新规 如何监控成为关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 08:45 扬子晚报

  尽管《江苏省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要到明年1月1日才能实施,但是该新规已经引起了市场人士的强烈关注。有关人士直言,要想从根本上遏制房屋租赁市场偷逃税收的行为,就要从根本上对租赁行为进行监控。

  非住宅出租纳税额占9成

  据南京市税务部门提供的统计信息显示,去年该市在册管理户2.9万多户,同比增长34%,即有近万户新出租房加入缴税范畴;在册管理面积640万平方米,增长32%;租赁交易额18亿元,增长23%;税收突破3亿元,达到3.07亿元,增长33.48%;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费125万元,流动人口房屋租赁管理发证率达97.9%。

  该市税务部门的相关人士透露说,在对去年的出租房纳税的统计中,非住宅出租纳税额占到了9成,其余为个人住宅的租赁纳税。这其中,主要问题就在于非住宅的出租交易时,大多需要开具税务部门的发票,而住宅房的租赁交易则大多不需要发票,因此对于个人住宅用户的出租将成为以后监管的重点。

  房屋租金可能变相会涨

  “如果房屋租金税收新政能够实施到位,那么房屋租金可能变相涨价。”在看了本报率先独家披露的省政府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南京“我爱我家”、“中原地产”等

房屋租赁等公司的业内人士都普遍感到,如果真能执行起来,那么很可能会出现中低档房租金价格上扬,高档房租金略为降低的情况。

  “一旦执行起来,房主会有两个选择,要么另找不向自己要发票的租客,要么将多出来的税收部分增加到租金中去,这也就意味着届时中低档房的租金价格会上扬。”业内人士分析说,“眼下非住宅高档房的税率标准约为15%,按照现在的政策是降低到5%,对高档房的出租者而言绝对‘省钱’,这样可能会带动高档房出租市场出现租金略为降低的情况。”

  监控租房人是关键

  “我们目前还没有收到相关的政策。”南京市地税部门的相关人士表示,虽然新的执行政策尚未正式收到,但是从以往对该类税收的征缴来看,最大的难点并不在于税收征缴的比例,而是对房屋租赁人本身行为的监控难。

  该人士坦言, 房屋出租和

二手房买卖不一样,买卖必须到房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取得
房产证
,而房屋出租则大多是个人行为,有些交易在中介公司或是朋友介绍甚至是通过网络的方式就成交了,作为税务部门根本无法掌控。而根据新规,就算是采取街道来收取的方式,如果房主只要和租客私下谈妥,说是朋友或远房亲戚,不存在租赁的关系,那么“逃税”也就显得十分容易。

  陈 郁 马祚波 杨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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