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财经纵横

“野蛮处理”家电 造成损失将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 12:10 法制晚报

  “野蛮处理”家电 造成损失将罚款

  本报讯(记者 张楠)我国废旧家电和电子信息产品回收处理的第一个法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即将强制实施。

  记者从今天上午进行的2006中国信息产业经济年会上了解到,根据该法规,用原始落后的方法拆解处理废家电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被处以最高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国家发改委环资司提供的信息,废旧家电和电子产品包括废旧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脑等一系列产品。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