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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钢铁产能出新政 淘汰标准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 16:55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赵和平报道

  日前,国家发改委下达了关于对河北省新增钢铁产能进行清理的通知,以推动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步伐,要求河北省压缩钢产量1144万吨。

  针对我国钢铁淘汰产能方面的状况,业内专家河北省冶金协会副会长宋继军,12月3日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淘汰落后产能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各方利益的平衡与博弈,由于国家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政策不能搞一刀切。而且行业内对淘汰产能相关技术政策也传出了不同的声音,因而在钢铁行业淘汰产能方面,推进速度始终不能令决策层满意。”

  淘汰产能压力巨大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获悉,不久前,发改委工业司召开了由部分省市发改委、经贸委、协会和企业参加的座谈会,进一步督促地方抓紧落实明年的调整和淘汰任务。

  据悉,“十一五”期间,我国将淘汰约1亿吨落后炼铁产能,2007年前淘汰5500万吨落后炼钢产能。目前,华北和华东落后炼铁能力占全国的81%,落后炼钢能力占全国的59.8%。河北、山西、江苏、山东、河南等已经成为淘汰落后产能的重点地区。

  由于钢铁业淘汰落后产能压力和阻力巨大,发改委不得不在今年将原定的淘汰时间表延长。由于明年是钢铁结构调整的关键一年,所以发改委此次座谈会听取各地执行钢铁工业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讨论钢铁工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面临的新形势,并提出工作重点及建议。

  按照中国钢铁协会常务副会长罗冰生的说法,国家发改委已经制定了《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按照这个要求,2007年中国将淘汰1亿吨钢铁过剩产能。

  数据显示,预计今年占到全国21%钢产量的河北省钢铁企业达202家,但其中拥有炼钢能力的企业却只有88家。河北省列入国家限期淘汰范围的300立方米及以下小高炉和20吨及以下小转炉、小电炉的产能,分别占全省总产能的45%和27%,是全国淘汰任务最大的省份。

  河北省发改委有关人士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河北省将公布第一批需要淘汰落后产能和装备的企业名单,数量约为20-30家,明年还将陆续公布,总体目标是到明年底全部完成淘汰任务。

  技术标准将掣肘产能过剩

  “河北要减产1144万吨,我估计这个目标达不到,因为国家下的这个文件最大的缺陷是没有把这1144万吨对象化。”孙继军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如是说。

  孙继军说:河北当地民营钢铁企业多,民营钢铁企业占河北省总量的66%,也就是说32%的钢铁产量来自于民营企业。民营企业都是私人财产,私人财产受国家宪法保护。民营企业只要不违反质量法、环保法、安全法以及资源法,就不能不让他生产,所以我估计最后1144万吨的目标完不成。

  记者也获悉,近日一份由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冶金业商会专家组提交的建议报告,也从专业角度提出了对淘汰产能相关技术政策的不同声音。

  报告认为,现有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转炉达到120吨以上、高炉达到1000立方米以上的技术政策,对生产热轧宽钢带、宽厚钢板等大吨位、大单重的品种,无疑是正确的;但对生产线材、钢筋、中小型材、棒材、中宽带钢、无缝钢管等众多品种,也采用120吨以上转炉,则与连铸机、轧钢机很不匹配,工艺流程很不合理。这类钢材品种的消费量和生产量很大,占全国钢材总量一半以上(56.7%),涉及的企业很多,特别对民营钢铁企业影响更大。

  报告指出,在现有的120吨以下转炉和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中,既有落后产能,又有先进产能,不宜笼统按炉容大小划分先进与落后。产能先进与落后的划分,除由市场判定其产品外,国家应着重从能耗、物耗、环保、社会共用资源消耗水平等因素划分。

  业内人士表示,该报告的建议有其合理性,但能否真正影响决策层修改既定政策很难判断。“这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带来一部分企业的关停与失业问题,应该以市场为主,行政为辅,积极稳妥地推进,建议出台配套政策来落实。”罗冰生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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