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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读者来信:暗藏玄妙的“打破垄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 09:05 金羊网-新快报

  ■周义兴

  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最近,商务部通过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开放国内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两个“办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批发由中石油、中石化垄断的格局自此改变。

  这是是一种不小的进步。但要注意的是,也如上海某一石油经营公司所说,新“办法”中“拥有库容不低于1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条款,在上海除两大公司外(指中石油与中石化),能拥有如此油库的社会企业凤毛麟角。由此而见,也许不仅在上海,且在国内其它地方,在石油市场开放初期乃至此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内,国内市场除可能有相当实力跨国集团进入外,石油市场的垄断局面还难以真正得到改观,而且即使在有国外公司的进入情况下,能形成的也许最多也只可能是市场寡头竞争格局。

  在此前提下,对相关管理部门而言,如何进一步按照市场公平与发展要求,推进后续开放工作就成为了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因为以市场经济本身要求讲,市场经济的进步和发展与否,其关键之处就是要看相关市场是否具备竞争机制,也就是说,只有在市场具备公平竞争环境的条件下,市场本身才能以竞争的方式来达到有关资源的最优配置。因而以此观之,如果国内石油市场的开放,所能带来的只是一种寡头局面,或者说对国内其它企业参与竞争尚有不利于市场发展的限制,那人们似乎对此只能说,如此的市场还不能算是真正公平的市场格局。

  虽然在某种意义上,石油作为一种有关国家战略与经济安全的资源,其奉行审慎和有序开放原则可以被人们所理解。然以安全与市场的关系讲,经济安全是国家宏观层面问题,应由国家予以把握;而应由市场调节的问题,则应由市场本身以竞争的方式来解决。因此如果承认这样的二者间关系,那对有关部门而言,石油市场开放的政策取向就只能是促进最大程度的竞争才是,而不应是相反。而同样以此来看,并以现有的石油市场格局为例,如果除中石油、中石化之外,能参与竞争的市场主体仍是“凤毛麟角”,那如此的市场局面对打破垄断能有多大作用,对市场经济机制形成又有多大意义?而这,是否也在某种程度上说明国家相关部门的政策制订存在一定缺陷?

  所以笔者认为,尽管石油市场的开放一个不小的喜讯。但笔者仍宁可将其视作仅仅是一种开始,因为对国内石油市场来说,反石油垄断还有许多文章可做。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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