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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将强制执行建筑节能标准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 07:5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黑龙江省建设厅了解到,该省将加大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力度,强制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对建筑工程从立项、施工图设计审查到施工、验收、房产登记、维护使用等实行全过程监管。 据了解,今后该省城市和县城所在地建制镇规划区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要全部达到节能50%的标准,并逐步实施居住建筑节能65%的标准。同时,启动大中城市居民住宅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大力开展政府机构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太阳能、风能、沼气、地源热泵和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等。(《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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