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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费率浮动促担保机构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 06: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罗曙驰)在四川省中小企业局融资担保处的组织下,一批担保机构昨天对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在11月底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进行了研讨。这一意见旨在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破解融资难。省中小企业局融资担保处处长王永其表示,5部委的这一重大政策措施,将在四川出具配套意见后加以实施。

  该意见要求,各地区可根据实际,逐步建立主要针对从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的损失补偿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区域性再担保机构,以参股、委托运作和提供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发展,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增信、风险补偿机制。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将享受到免征三年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开展贷款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责任余额1%的比例以及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

  风险

准备金累计达到其注册资本金30%以上的,超出部分可转增资本金。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可按照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主要从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实行与其运营风险成本挂钩的办法。基准担保费率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执行,具体担保费率可依项目风险程度在基准费率基础上上下浮动30%-50%,也可经担保机构监管部门同意后由担保双方自主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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