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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公路电子眼“病”得不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 00:18 人民网-市场报

  

这是广东广州市区内一个安装在比较隐蔽位置的电子眼。

  新华社记者 刘大伟摄9辆车在同一秒钟同一地点被拍到违章、大部分电子眼未经检测和年审长期违规“服役”、一些公路每隔三五百米就安装一台电子眼、有些地方电子眼已演变成“创收工具”……

  违规、不规范使用电子眼引起广大车主和群众的不满,也损害着执法部门的形象。据广东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统计,在对交管部门的投诉中,有70%是关于电子眼使用方面的。

  绝大部分未经检测

  “带病”执法问题普遍

  记者从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电子眼和锅炉、电梯一样,属于国家强制检测的设备,而且要进行年审,凡是没有经过检测的一律不得使用。但事实上,广东省绝大部分电子眼未经质监部门检测,却一直在使用并作为对车主实施处罚的依据。

  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今年7月27日出具的一份检测报告显示,自去年以来,全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送检的电子眼才110多台,其中广州等6个地市没有一台电子眼送检。更令人吃惊的是,这些电子眼的合格率仅有85%。

  据广西计量检测研究院介绍,从去年开始,广西只对便携式电子眼进行检测,并且是自愿送检、没有强制性。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广西全区的固定电子眼至今从未检测过,电子眼不经检测长期执法虽是违规的,却一直处于一种“民不告官不理”的状态。

  今年6月,出现在广东茂名至湛江

高速公路的9张罚款单更是匪夷所思:9辆车在同一秒钟、同一地点被电子眼拍到违章。司机招先生到交管部门查询,得到的答复是:可能数据输入有误。

  就电子眼强制检测问题,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之所以检测率不高,主要是“缺乏送检意识”,该局将督促各地市交管部门送检电子眼。

  多罚多返还

  电子眼演变成“创收工具”

  据广东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介绍,来源于电子眼的罚款虽然都上缴地方财政,但地方财政会将罚款按比例返还给交管部门,“多罚、多缴、多返还”已经成为电子眼执法的一般做法。广东惠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平山中队的经费开支就来源于罚款的30%返还。

  曾就电子眼问题专门向广东省人大提交议案的广东省人大代表李德锋说,某些经济欠发达地区

财政部门将罚款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交管部门已成为潜规则,一些地方的交管部门将电子眼作为牟利工具,甚至一度出现了“投资电子眼生意”的做法。

  由于电子眼的价格比较昂贵,每台30万元左右,一些地区的电子眼是私企老板和职能部门合作投资的。记者调查发现,

东莞市部分镇的交警中队和私企老板合作安装电子眼。还有一些地方交管部门因经费不足,交警自己集资购买电子眼。

  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记者反映,由于目前全国公路电子测速设备的安装还没有统一规范,不少地方各自为政,出现了“电子眼大跃进”的态势,有的路段一公里之内竟然安装了两个电子眼。东莞市一些镇电子眼密布,甚至每隔300米到500米就装有一台。

  广东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还介绍,在个别跨地区路段,电子眼执法甚至出现“选择性处罚”的怪现状:在205国道广东河源市龙川县路段和梅州市五华县路段,双方均在各自路段设立对付对方车辆的电子眼,本地车违规常常不予处罚,而对方车辆违规则处罚。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认为,某些地方私企老板投资电子眼的做法是错误的,但交通管理局对各地市交管部门只有指导权,没有制裁权。有些私企老板投资电子眼是与当地政府签有协议的,交通管理局无权干涉。

赵东辉 吴俊 王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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