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财经纵横

成品油原油批发市场放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 05:40 深圳商报

  成品油原油批发市场放开

  将打破中石油、中石化两家垄断局面,民企有望成活跃力量

  深圳报业集团驻京记者李萍

  【本报北京6日电】12月4日,商务部发布《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并于今天在网上公布。今天,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两个“办法”实施后,将打破国家统一配置原油资源和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集中批发成品油的格局,允许具备条件的企业在我国从事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我国石油市场将逐步形成国有大型石油公司、跨国石油公司和社会经营单位共同参与竞争的格局。这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只要抓住机遇,合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加快发展,就会进一步获得发展的机会,在市场竞争中争取主动,成为我国石油石化行业一支活跃的力量。

  据介绍,2006年12月11日前,我国原油资源由国家统一配置,成品油由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集中批发。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今年12月11日我国将对外开放国内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石油市场有序开放,促进国内原油、成品油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商务部制定并发布了这两个“办法”。

  崇泉表示,截至2006年11月底,我国社会批发企业占国内成品油批发企业总数的33.4%,社会

加油站占国内加油站总数的56.3%。这些数字充分说明,民营企业已经进入我国成品油分销领域的各个环节,不仅企业数量多、分布区域广,而且在成品油市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成品油市场准入条件的调整成为民营企业最关注的问题。两个办法明确了原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资质条件、申请程序、提交材料、监督管理等内容。

  另据悉,《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中只对经营汽油、煤油和柴油的企业实施经营资格审批,对企业在国内市场从事汽油、煤油、柴油以外的成品油经营不进行经营资格审批。

  同时,因为近年来,乙醇汽油、生物柴油等替代能源发展很快,国内部分试点省市正在推广乙醇汽油。为了促进成品油替代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修订后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将乙醇汽油、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纳入成品油市场管理范畴,实行统筹管理。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则给原有成品油经营企业预留了整改期,批发和仓储企业可以在办法实施之日起18个月内进行整改,零售企业在6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结束后,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国的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届时仍不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将会逐步退出成品油市场。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