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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山西打击传销案件表明:传销活动更趋隐蔽复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 20:04 新华网

  新华网太原12月6日电(记者王炤坤)山西省工商局、省公安厅6日通报这个省打击传销活动的十大典型案件。这些案件表明,《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颁布以来,传销活动的形式更加隐蔽和复杂。

  记者注意到,山西省工商局通报的十大案件有三个特点:一是传销组织和产品多数是东部省份进入山西的,他们或者派人发展下线,或者在当地寻找代理人或加盟店;二是涉及产品以化妆品、日用品和保健品为主,也有做一个品牌的系列产品;三是传销活动的形式更加隐蔽和复杂,非法牟利的诱惑性更强。

  这些传销活动有的是采用两级计酬、分红消费、重复消费;有的是利用网络购物,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并建立循环链,反复获利;有的实行“分级晋阶”制,采取威胁、利诱手段,利用亲情、友情、乡情发展下线;有的以加盟店、专卖店为阵地,利用消费返利迅速发展下一代加盟商。

  这些传销活动“返利”形式更加隐蔽,有的叫循环奖励、有的叫消费返利、还有称“广告费”和“推广费”。传销活动有的打着“联谊会”的名义,还有的是“营销授课培训”。

  山西省工商局局长王虎胜提醒说,中西部省份正在成为非法传销活动瞄准的重点地区,《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颁布刚刚一年,传销组织和人员可能利用部分群众对直销政策法规尚不熟悉的时机,利用隐蔽手段混淆是非。

  据悉,《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颁布一年来,山西省工商机关与公安机关联手重拳出击。工商机关共查处传销案件157件,捣毁传销窝点209个,遣散传销人员7332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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