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财经纵横

房屋出租 需有量化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 13:17 法制晚报

  《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昨日结束征集意见 京城六大房屋中介今日建议

  房屋出租 需有量化标准

  提出业主责任应细化 对租赁行为区别性收税 同时呼吁加大对黑中介处罚力度

  《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昨日结束公开征集意见,在15天公示期内,共有443位网民对其发表了意见。但来自市场方面的反馈显示,大家期待的是一个更具实操性的实施细则。

  今天上午,记者对中大恒基、链家、我爱我家、信一天、中原、二十一世纪这京城六大房屋中介公司进行了逐一采访,他们均表示该办法在一些方面尚需细则。

  房介观点

  期待一:

  业主责任范围应细化

  《办法》第九条规定:“出租的居住房屋应当保证无安全隐患、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条件”,这其中对业主应保证的事项、承担责任的范围并无具体的量化标准。

  例如,出租房屋应符合消防管理标准,具体标准是什么?是有一个消防栓就算合格还是需具备其他防火条件、专业器具?出租房屋应保证无安全隐患,是指安装防盗门即算合格还是需有可视系统或其他安全条件?

  链家、我爱我家负责人表示,这些看似细枝末节的问题才是考验政策执行效果的关键,才是衡量房产是否具备出租条件的有效依据。

  期待二:

  报送信息应有更细流程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将其经营中的房屋租赁信息,于每月5日前报送企业经营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要实现该规定,报送信息的整个流程需进一步的细则来规范,如是分批报送还是统一报送等。

  链家负责人透露,如果报送信息存在薄弱环节,完全有可能给房主、租户带来安全隐患。

  期待三:

  对租赁行为区别性收税

  政府对租赁行为征收

个人所得税合理合法,关键在于对市民的缴税宣传。

  由于目前租赁缴税需到当地税务部门,缴税途径不便也极大地影响了缴税积极性。

  信一天、中大恒基建议可否由所设立的辖区租赁管理部门代收,即实现租赁登记、备案、缴税的“一窗式”。

  期待四:

  加大黑中介处罚力度

  目前仍有一些中介公司违规经营,存在赚取看房费和超额服务费等行为。

  对此,六家中介公司均表示政府应当出台相应措施对非正规中介违规租赁行为进行有效管理和严格处罚,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使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

  专家分析

  各档租市受影响不同

  上述六家中介的房产专家均认为,新的租房办法推行后,京城低端与中高端房屋租赁市场表现将不同。

  对于低端民宅租赁市场而言,新办法实施后,按照5%的综合税率计算,对于低端民宅业主来说,由于尚处于卖方市场,业主为了保证其收支平衡,将有可能将这部分税费转嫁给承租方,导致承租人租房实际成本有所上升。

  而对于中高端公寓租赁市场来说,由于其仍属于买方市场,因此,业主转嫁的可能性不会很大,将有可能出现两种情况:第一种,税费部分由业主和承租者共同分担;另外一种,税费部分由业主自己承担,房屋投资回报率会有所下降。文/记者 张焱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